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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证监会联合加强信用评级统一管理 债市互联互通迈出实质性一步

每日经济新闻 2018-09-12 00:24:47

《公告》指出,已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或交易所债券市场开展评级业务的信用评级机构,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在交易所债券市场或银行间债券市场同时开展评级业务。

每经记者 张寿林    每经编辑 姚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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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9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2018第14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进一步推动债券市场互联互通,促进信用评级行业规范发展。

《公告》指出,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评级业务资质的逐步统一。

东方金诚评级副总监俞春江对此指出,该公告无论对债券市场还是对评级行业发展来说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这也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的起步性文件,预计央行、证监会、交易商协会等还将在公司信用类债券部际协调机制框架下继续推动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监督管理的统一化进程。

将实现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业务的资质互认

《公告》指出,已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或交易所债券市场开展评级业务的信用评级机构,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在交易所债券市场或银行间债券市场同时开展评级业务。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将设立绿色通道实现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业务的资质互认。    

俞春江分析称:“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债券市场一直处于相对分割的状态,不同的债券品种不同的监管部门核准或者注册,在不同的债券市场发行和流通,相对分割的债券市场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促进了我国债券市场蓬勃发展,成为全球第二大债券市场,但不同债券市场在准入、信息披露、存续期管理方面的差异也逐渐暴露出弊端,统一债券市场监管的呼吁已经存在多年,央行在年初也多次提出要开展统一债券市场方面的工作,国务院金稳委的会议中也提出了类似要求,这次公告是对金稳委会议精神的具体落实。”

具体来看,俞春江指出,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评级资质由央行和交易商协会认可,交易所债券市场评级资质由中国证监会认可,只有东方金诚、新世纪等部分评级机构同时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开展评级业务,部分评级机构则是利用不同的法人实现在两个债券市场同时开展评级业务,部分评级机构只有在单个债券市场开闸评级业务。公告建立了两个债券市场评级资质的互认机制,由央行、证监会和交易商协会通过绿色通道对符合互认条件的评级机构实施互认,可以预计部分只在单个债券市场开展评级业务的机构将获得同时在两个债券市场开展评级业务的资质。

加强信用评级行业监管信息共享

《公告》还指出将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督管理和信用评级行业监管信息共享。

俞春江介绍,对评级行业发展来说,债券市场相对分割带来了对评级机构的多头监管,评级机构遵循监管和自律规定的成本居高不下,因而评级行业多年来也在呼吁监管机构能逐步统一监管,这次公告也是对评级机构呼吁的一种响应。

《公告》指出,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对开展债券市场评级业务的信用评级机构,通过现场及非现场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有权对信用评级机构开展自律调查,必要时可以对信用评级机构进行联合调查。对违反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给予处罚;违反自律规则的,相关自律组织依法给予自律处分。

俞春江指出,在评级机构准入标准事实上趋于统一和互认的基础上,央行、证监会、交易商协会等将组成对评级机构监督管理的“一致行动人”,采取联合行动,相互共享信息,充分发挥监管合力,强化对评级机构的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和监管/自律处分。可以预计,“一致行动人”监管模式下,对评级机构的监督管理将明显强化,评级机构的发展将趋于规范,为做大做强国内信用机构,获取国际评级话语权提供了很强的制度基础。此外,“一致行动人”监管模式也将有助于消除分头监管为部分评级机构带来的监管套利空间,增强监管的公平性,有助于进一步规范评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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