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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条界“网红”抽检不合格 卫龙食品不服:合法合规

每日经济新闻 2018-09-04 21:00:44

辣条一直以来都是民间食品的“扛把子”,其受众市场不亚于方便面和榨菜。最近,两批次“卫龙”辣条产品被抽检出违规添加的情况。然而卫龙食品坚持认为“公司产品完全合法合规”。二者之争让人意识到辣条国标的重要性。

每经记者 陈晴    每经编辑 胥帅    

湖北食药监局最新通报

近期,辣条界的“网红”卫龙遭遇了麻烦事。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湖北食药监局)近日公告,两批次“卫龙”辣条产品被抽检出违规添加情况。

不过,卫龙食品对这一结果并不服气。9月4日,卫龙食品通过官方网站和官方微博回应,“公司产品完全合法合规”。

在这一抽检结果面前,双方完全是截然不同的口径,那么问题出在哪儿?中国食品行业评论员朱丹蓬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事件的关键是相关国标尚在论证。未来,若辣条添加剂使用有了国标,相关问题也会得到明确。

根据9月4日晚间湖北食药监局的通报,其对此次抽检信息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应,但仍表示,已对相关不合格调味面制品开展核查处置。

被抽检出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根据湖北食药监局8月30日的一则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两批次卫龙辣条产品被检测出含有被要求不得使用的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两批次产品均为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生产,一个是委托驻马店市平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亲嘴烧(红烧牛肉味调味面制品),另一个是委托漯河卫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面筋(香辣味调味面制品)。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年报,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为卫龙食品官网。意外的是,湖北食药监局的抽检结果引起了卫龙食品的不同意见。9月4日,卫龙食品官网和官方微博(认证资料为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均发布声明,公司产品完全合法合规。

卫龙食品称,公司严格按照河南省地方标准及食品生产许可依法依规组织生产,河南省地方标准现行有效,市场上执行河南省地方标准及执行企业标准的产品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018年5月1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函,“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味面制品》等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国家标准进入征求意见阶段,现仍在制订中。卫龙食品表示,在国家标准正式发布之前,卫龙食品严格按照河南省地方标准执行。

业内人士:各地标准不同致分歧

9月4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相关抽检问题致电卫龙食品,但电话一直未能接通。

就8月30日抽检信息相关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湖北食药监局并发送采访函。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关于相关调味面制品(俗称“辣条”)抽检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

对于此前关于辣条分类,通报回应称,根据有关规定,调味面制品(辣条)纳入“方便食品”实施许可,作为单独单元,生产许可证内容为“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通报中显示,根据有关文件明确规定,有关调味面制品食品添加剂使用归属于“方便米面制品”。

中国食品行业评论员朱丹蓬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山梨酸和脱氢乙酸的主要功能是用作防腐剂。从辣条的工艺来说,需要进行防腐剂的添加,国家也允许在安全范围内添加防腐剂。

对于此次湖北食药监局和卫龙食品的分歧,朱丹蓬也认为主要在于地方标准不一样。湖北将辣条添加剂纳入了米面相关标准,而根据当前米面国标不允许添加相关添加剂。但河南将辣条添加剂纳入糕点相关标准,按照这一标准,此次添加就没有问题。

朱丹蓬表示,此次事件的关键是相关国标还在论证阶段,没有国标的情况下,不同地区的不同标准导致了不一样的检测结果。未来,若辣条添加剂使用有了国标,相关问题也会得到明确。

根据湖北食药监局通报,对不合格调味面制品生产企业的核查处置由其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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