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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资产被扣押 雪莱特:法院扣错了

每日经济新闻 2018-08-26 16:40:06

雪莱特昨日公告披露,子公司部分资产被扣押。资产被扣押,莫非子公司陷入了什么纠纷之中?然而,公司却说,事情并不是这样的。

每经记者 曾剑    每经编辑 赵桥    

昨日(8月25日),雪莱特(002076,SZ)公告披露,公司近日收到子公司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顺光电)提交的文件,获悉富顺光电的部分资产被扣押。资产被扣押,莫非富顺光电陷入了什么纠纷之中?

然而,按照雪莱特所说,事情并非如此。公司称,富顺光电的资产属于被错误扣押,法院本应扣押的是福建宇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宇福)、陈建顺的相关资产。其中,陈建顺目前为雪莱特第二大股东。

子公司资产疑被错扣

按照雪莱特公告所称,富顺光电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指定保管人通知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文件。根据《协助执行通知书》,法院要求富顺光电协助执行:扣押富顺光电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小港北路38号,富顺光电科技园仓库的2.5万个20KW充电模块。

对于法院的上述要求,雪莱特方面提出了异议。公司表示,根据《民事裁定书》,因买卖合同纠纷案,科士达(002518,SZ)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冻结、扣押福建宇福、陈建顺所有的价值1.19亿元的财产。法院经审查后裁定:扣押福建宇福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鹤鸣路21号仓库(以下简称鹤鸣路21号)的3.5万个20KW充电机模块。同时,根据《指定保管人通知书》,法院指定富顺光电负责保管福建宇福所有的存放在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小港北路38号,富顺光电科技园3号楼一楼仓库内的20KW充电模块2.5万个。

鉴于上述情况,雪莱特认为,法院本应扣押福建宇福位于鹤鸣路21号的3.5万个20KW充电机模块,而在实际执行中却扣押了富顺光电位于小港北路38号的2.5万个20KW充电模块。雪莱特表示,法院扣押的资产为富顺光电通过合法方式购买的充电模块,富顺光电根据采购合同支付了对应款项,所有权归属于富顺光电。

雪莱特还“喊冤”称,公司及富顺光电均不属于科士达与福建宇福、陈建顺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当事人,因富顺光电被法院在财产保全执行过程中列为指定保管人、协助执行人,故富顺光电才了解到案件有关的初步情况。公司称,其已委托律师就该事项进行积极处理,与财产保全申请人、法院等展开积极协调,并已经向法院提交了扣押资产的异议申请,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受公司董事陷入的纠纷牵连

根据上文可知,富顺光电的资产之所以会被扣押,均源于“科士达与福建宇福、陈建顺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那么,为何富顺光电会被波及?

事实上,这源于案件当事人中的陈建顺。公开资料显示,陈建顺为雪莱特第二大股东,且为公司董事、副总裁;同时,陈建顺还是富顺光电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陈建顺与雪莱特的交集始于富顺光电。2015年度,雪莱特完成资产重组,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方式,作价4.95亿元从陈建顺等人手中收购富顺光电100%股权。陈建顺为富顺光电的创始人,长期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根据雪莱特8月初的公告,陈建顺持有的雪莱特全部8331.86万股股份已经被司法冻结。

陈建顺此番究竟陷入了什么纠纷之中?在公告中,雪莱特透露,陈建顺向公司表示其未收到与买卖合同纠纷及持股被司法冻结相关的法律文书。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科士达对此倒是有比较详细的阐述。

8月7日,科士达发布累计诉讼情况公告,公司称已在法院对福建宇福及陈建顺就拖欠公司货款事项提起诉讼。法院已于7月9日立案受理了案件,并于近日完成了对两名被告持有的相关资产予以冻结保全手续。

按照科士达所说,福建宇福与科士达于2017年8月至2017年10月期间签订了6份《买卖合同》,合同金额1.62亿元。陈建顺向科士达签署了《承诺书》,对前述《买卖合同》中福建宇福应付款项承担保证责任。合同签订后,科士达按照约定完成了交货,并提供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但截至公司起诉日,已有货款1.19亿元已逾付款期限。科士达请求法院判令福建宇福支付拖欠的货款以及利息,判令陈建顺对上述款项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等。

工商资料显示,福建宇福股东为林如松和曾秋清。从股权关系上看,陈建顺与福建宇福之间并无关联,其为何愿意替福建宇福应付款项作保,外界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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