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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投之家股东前后公告矛盾 深交所向珈伟股份股东灏轩投资发关注函

每日经济新闻 2018-08-02 18:13:24

深交所还特别提醒灏轩投资,上市公司股东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已发生或拟发生的重大事件,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每经记者 边万莉    每经编辑 王可然    

“投之家”股东谜题仍未解开。据工商信息显示,“投之家”股东之一阿拉山口市灏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灏轩投资”)持股35.24%;灏轩投资作为珈伟股份股东之一,持有珈伟股份10.51%的股权。然而,在爆出投之家逾期事件后,灏轩投资第一时间通过珈伟股份公告“甩锅”。

7月13日,珈伟股份向公司股东灏轩投资询证收到回复后发公告表示,截至公告日,灏轩投资未与“投之家”签署任何投资协议,且从未对其进行投资。灏轩投资未参与“投之家”的任何经营管理,也未派驻任何人员进驻“投之家”,未通过“投之家”进行任何融资行为。

7月16日,珈伟股份再度发公告称,就灏轩投资被变更为“投之家”股东工商登记之事宜,整个变更过程灏轩投资毫不知情,也未提供过工商变更所需资料,或通过任何方式同意该变更。

对于投之家股东的身份,灏轩投资明确进行了否认。不过有意思的是,近期,其说法又有所改变。7月26日,珈伟股份披露《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回复称灏轩投资于2018年6月与新疆天富蓝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蓝玉”)签署了《股权代持协议》,约定代其持有投之家49%股权。

灏轩投资前后不一致的说明内容引起了深交所的关注。8月2日,深交所向瀚轩投资下发了关注函,要求其在8月9日之前报送对下列问题的有关说明材料:

(1)你公司在签署《股权代持协议》时是否与天富蓝玉就后续工商登记变更作出安排,你公司及相关人员是否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2)截至目前工商登记变更资料所盖公章的鉴定进展,《股权代持协议》约定的代持比例与工商登记信息存在差异的原因,投之家的实缴资本情况,并结合前述事项说明代持是否真实有效,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请结合《股权代持协议》相关约定、投之家工商登记信息等说明你公司是否需实际承担股东义务,如是,请结合主要财务数据分析说明你公司是否有能力支付相关或有负债,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深交所还特别提醒灏轩投资,上市公司股东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规定,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已发生或拟发生的重大事件,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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