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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佳兆业拖欠4亿元股权转让款 引深交所关注

每日经济新闻 2018-05-21 21:10:09

5月21日,深交所向上市公司明家联合发出关注函,针对“佳兆业旗下全资子公司佳速网络收购明家联合实控人所有股权后未能如约向所有权人支付尾款”的情形要求上市公司进行核实,如确实存在该情况,深交所要求公司方面列示后续还款计划。

每经记者 李彪    每经编辑 陈旭    

5月2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242,SZ,以下简称明家联合)董事会发出关注函,对佳兆业旗下全资子公司佳速网络收购明家联合股权相关事宜表示关注,并要求公司方面作出说明。

深交所要求,公司、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周建林、控股股东深圳市一号仓佳速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速网络”)及实际控制人郭英成和郭英智,就佳速网络是否存在未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的情形等问题予以说明并披露。

就这场拖欠股权转让款风波,深交所提出,核实佳速网络是否存在未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的情形,如存在,请结合未能如期支付的原因、后续支付安排等,说明相关资金是否通过融资方式取得。如是,请列示资金融出方名称、金额、资金成本、期限、担保和其他重要条款,以及后续还款计划和还款资金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独家向知情人士求证之后获悉,目前佳速网络方面确实没能如约支付尾款,拖欠交易尾款金额约4亿元。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约4亿股权转让尾款被曝拖欠

2017年9月,佳兆业通过旗下全资子公司佳速网络收购了A股上市公司明家联合时任实控人周建林的股份,周建林手上21.25%明家联合的股份作价17.58亿元,收购价格较当时市价溢价约42%。

根据当时的权益变动公告,股份转让款将按四期进行支付。

首期股份转让款:于不晚于交割日,乙方向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首期股份转让款人民币5亿元;第二期股份转让款:于交割日后一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第二期股份转让款人民币5亿元;第三期股份转让款:在全部标的股份已交割的前提下,于不晚于2017年12月31日,乙方向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第三期股份转让款4亿元;第四期股份转让款:在全部标的股份已交割的前提下,于不晚于2018年4月30日,乙方向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第四期股份转让款3.58亿元。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按照期限是4月底需要全部支付完相关转让款,但是,目前未能如约支付尾款,拖欠交易尾款金额约4亿元。

佳兆业2017年年报数据显示,去年佳兆业集团实现合约销售金额447.1亿元,同比上升49.8%,超额完成年度目标;实现营业收入327.8亿元,同比增长84.4%。净利润方面,该公司扭亏为盈,从2016年的-3.48亿元增至2017年的30.44亿元,核心净利润率从亏损23.4%转为盈利7.5%。同期毛利率也录得大幅增长,较2016年的13%上升14个百分点至27.3%。

深交所提问:公司是否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情形

针对媒体报道的佳兆业旗下全资子公司佳速网络在2017年收购明家联合实际控制人周建林所有股权之后,至今未能如约支付尾款的情况,深交所要求公司、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周建林、控股股东佳速网络及实际控制人郭英成和郭英智就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并披露。

深交所要求,结合佳速网络持有股份已经100%质押的情况、明家联合股权转让款的付款安排约定(包括付款时点、付款条件等)、截至目前相关款项的支付进度、如佳速网络未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周建林拟采取的追偿措施等,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情形。如存在,请说明控股股东拟采取的措施,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2017年9月,你公司对我部回函中称,本次股权转让款均来源于佳速网络全资股东佳兆业集团的自有资金”,深交所提出,应核实佳速网络是否存在未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的情形,如存在,请结合未能如期支付的原因、后续支付安排等,说明相关资金是否通过融资方式取得。如是,请列示资金融出方名称、金额、资金成本、期限、担保和其他重要条款,以及后续还款计划和还款资金来源。

同时,明家联合2017年三季报显示,流通股股东深圳嘉博仕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华盛瑞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盛达智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69%。

媒体报道称,上述三家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深圳正莱达实业,正莱达实业与佳兆业的郭氏家族渊源颇深。

为此,深交所要求,结合上述三家公司的股权结构和董监高人员,核实说明上述三家公司与周建林、佳速网络及其关联方、郭英成和郭英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股权代持或其他关系。

最后,深交所在需要说明并披露的问题中强调,还包括明家联合、佳速网络、周建林、郭英成和郭英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深交所要求,明家联合督促相关人员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5月2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

就在5月21日,明家联合召开了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决定公司证券简称由“明家联合”变更为“佳云科技”,公司全称为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证券代码“300242”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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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242,SZ,以下简称明家联合)董事会发出关注函,对佳兆业旗下全资子公司佳速网络收购明家联合股权相关事宜表示关注,并要求公司方面作出说明。 深交所要求,公司、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周建林、控股股东深圳市一号仓佳速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速网络”)及实际控制人郭英成和郭英智,就佳速网络是否存在未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的情形等问题予以说明并披露。 就这场拖欠股权转让款风波,深交所提出,核实佳速网络是否存在未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的情形,如存在,请结合未能如期支付的原因、后续支付安排等,说明相关资金是否通过融资方式取得。如是,请列示资金融出方名称、金额、资金成本、期限、担保和其他重要条款,以及后续还款计划和还款资金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独家向知情人士求证之后获悉,目前佳速网络方面确实没能如约支付尾款,拖欠交易尾款金额约4亿元。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约4亿股权转让尾款被曝拖欠 2017年9月,佳兆业通过旗下全资子公司佳速网络收购了A股上市公司明家联合时任实控人周建林的股份,周建林手上21.25%明家联合的股份作价17.58亿元,收购价格较当时市价溢价约42%。 根据当时的权益变动公告,股份转让款将按四期进行支付。 首期股份转让款:于不晚于交割日,乙方向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首期股份转让款人民币5亿元;第二期股份转让款:于交割日后一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第二期股份转让款人民币5亿元;第三期股份转让款:在全部标的股份已交割的前提下,于不晚于2017年12月31日,乙方向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第三期股份转让款4亿元;第四期股份转让款:在全部标的股份已交割的前提下,于不晚于2018年4月30日,乙方向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第四期股份转让款3.58亿元。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按照期限是4月底需要全部支付完相关转让款,但是,目前未能如约支付尾款,拖欠交易尾款金额约4亿元。 佳兆业2017年年报数据显示,去年佳兆业集团实现合约销售金额447.1亿元,同比上升49.8%,超额完成年度目标;实现营业收入327.8亿元,同比增长84.4%。净利润方面,该公司扭亏为盈,从2016年的-3.48亿元增至2017年的30.44亿元,核心净利润率从亏损23.4%转为盈利7.5%。同期毛利率也录得大幅增长,较2016年的13%上升14个百分点至27.3%。 深交所提问:公司是否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情形 针对媒体报道的佳兆业旗下全资子公司佳速网络在2017年收购明家联合实际控制人周建林所有股权之后,至今未能如约支付尾款的情况,深交所要求公司、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周建林、控股股东佳速网络及实际控制人郭英成和郭英智就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并披露。 深交所要求,结合佳速网络持有股份已经100%质押的情况、明家联合股权转让款的付款安排约定(包括付款时点、付款条件等)、截至目前相关款项的支付进度、如佳速网络未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周建林拟采取的追偿措施等,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情形。如存在,请说明控股股东拟采取的措施,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2017年9月,你公司对我部回函中称,本次股权转让款均来源于佳速网络全资股东佳兆业集团的自有资金”,深交所提出,应核实佳速网络是否存在未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的情形,如存在,请结合未能如期支付的原因、后续支付安排等,说明相关资金是否通过融资方式取得。如是,请列示资金融出方名称、金额、资金成本、期限、担保和其他重要条款,以及后续还款计划和还款资金来源。 同时,明家联合2017年三季报显示,流通股股东深圳嘉博仕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华盛瑞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盛达智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69%。 媒体报道称,上述三家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深圳正莱达实业,正莱达实业与佳兆业的郭氏家族渊源颇深。 为此,深交所要求,结合上述三家公司的股权结构和董监高人员,核实说明上述三家公司与周建林、佳速网络及其关联方、郭英成和郭英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股权代持或其他关系。 最后,深交所在需要说明并披露的问题中强调,还包括明家联合、佳速网络、周建林、郭英成和郭英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深交所要求,明家联合督促相关人员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5月2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 就在5月21日,明家联合召开了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决定公司证券简称由“明家联合”变更为“佳云科技”,公司全称为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证券代码“300242”保持不变。
佳兆业 明家联合 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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