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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合作助力建设“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税收合作长效机制

每日经济新闻 2018-05-15 18:59:17

截至2018年4月,中国税务部门已经与25个国际组织和区域税收组织建立合作关系,与117个国家和地区建立双边税收合作机制,与“一带一路”54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税收协定,发布了75份国别投资税收指南。

每经记者 张钟尹    每经编辑 姚祥云    

5月14日,“一带一路”税收合作会议昨日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开幕。

此次会议以“共建‘一带一路’:税收协调与合作”为主题,由哈萨克斯坦国家收入委员会、中国国家税务总局、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有关机构共同主办。哈萨克斯坦副总理叶尔波拉特•多萨耶夫出席开幕式并致词。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开幕式上作了题为“健全税收合作长效机制,实现共赢共享发展”的主旨演讲。 

王军表示,中国实行改革开放的40年,也是税务部门助力中国经济发展和全方位融入全球化的40年。建设“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税收合作长效机制,是完善国际税收治理的务实之举,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务实之举,也是促进世界经济发展的务实之举。 

王军倡议,各方以丝路精神为指引,聚焦实现更加深入、更加全面、更加多元、更高层次的“一带一路”税收合作这一目标,共同推动“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实现共赢共享发展。

与117个国家、地区建立双边税收合作机制 

国际税收作为国际经济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王军说,“营商环境就像经贸活动中的‘空气’,它的清新度、洁净度,决定了经贸往来的便利性、高效性。”

他强调,国际经济合作需要优良的营商环境,税收也应该在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中发挥积极作用。这就要求我们在日益紧密的经济交往中,通过进一步深化税收合作,积极开展涉税协商,有效化解涉税争议,持续优化涉税服务,不断增强税收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的规范性、连续性、透明性。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中国税务部门一直致力于深化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税收合作,努力消除税收壁垒,降低税收负担,促进经贸畅通,共同提升税收治理能力,让“一带一路”建设成果更好地为各国共享。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廖体忠介绍,截至2018年4月,中国税务部门已经与25个国际组织和区域税收组织建立合作关系,与117个国家和地区建立双边税收合作机制,与“一带一路”54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税收协定,发布了75份国别投资税收指南。 

2015年至2017年,中国税务部门利用税收协定下的相互磋商机制,开展双边税收磋商211例,为“走出去”和“引进来”企业消除重复征税128.78亿元。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研究员汤继强向记者表示,“税务系统助力‘一带一路’的做法,对其他部门推动‘一带一路’合作共赢有启示借鉴意义。”

做企业“走出去”的护航者

针对出海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面临的税务风险,廖体忠表示,“税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帮助‘走出去’企业快速熟悉境外投资目的地的基本税收信息。”

例如,陕西省税务部门开展“你提出需求,我照单辅导”的订单式按需服务,为企业量身定制涉外税收应对专题方案。西安爱菊粮油工业集团在提出订单需求后,当地税务部门迅速安排国际税收专家为企业量身打造哈萨克斯坦“出海”税务指南。西安爱菊粮油工业集团总经理贾合义说,“税务部门专业、贴心的服务让我们感到很暖心,有了他们的帮助和陪伴,企业‘走出去’也更加有信心。”

青岛平度市税务部门对企业海外业务支付、出口退税等业务进行全流程辅导,引导企业完善税务风险内控体系。山东省潍坊市税务部门出台服务“走出去”企业措施二十条,通过企业档案库建立、政策解读、税收事项调查、企业诉求响应系列活动,实现了企业由“走出去”向“走得好”的转变。 

德勤中国副首席执行官蒋颖表示,从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到各级税务机关,都非常重视从协定谈签、政策制定和纳税服务等角度给予“走出去”企业最大力度的支持。税务部门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大大提升了“走出去”企业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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