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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刑18年,没收财产105亿!安邦保险原董事长吴小晖宣判,看其如何11亿撬动万亿保险集团

券商中国 2018-05-10 12:14:22

5月10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小晖集资诈骗、职务侵占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5亿元。至此,一个通过循环注资、在短短13年内仅用不足11亿撬动起资产规模逾万亿保险集团的“资本魔术”就此大白天下。

18年有期徒刑,没收105亿财产!安邦保险原董事长吴小晖一审终于宣判。

今天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吴小晖集资诈骗、职务侵占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据新华社消息,对吴小晖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九十五亿元;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亿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零五亿元,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缴。

此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3月28日对吴小晖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上海市一中院官方微博分段发布庭审要点摘录,公开了该案主要犯罪事实证据、公诉指控意见、被告人及其律师辩解等,微博共直播29轮。

至此,一个通过循环注资、在短短13年内仅用不足11亿撬动起资产规模逾万亿保险集团的“资本魔术”就此大白天下。

看点一:18年有期徒刑,没收105亿财产

10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小晖集资诈骗、职务侵占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对吴小晖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九十五亿元;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亿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零五亿元,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缴。

看点二:实际骗取652亿余元

经审理查明:吴小晖隐瞒股权实控关系,以其个人实际控制的多家公司掌管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财险)、安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集团),并先后担任安邦财险副董事长和安邦集团董事长、总经理等职。

2011年1月起,吴小晖以安邦财险等公司为融资平台,指令他人使用虚假材料骗取原保监会批准和延续销售投资型保险产品。

2011年7月至2017年1月,吴小晖指令他人采用制作虚假财务报表、披露虚假信息、虚假增资、虚构偿付能力、瞒报并隐匿保费收入等手段,欺骗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以承诺还本付息且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为诱饵,超过原保监会批准的规模向社会公众销售投资型保险产品非法吸收巨额资金。

其间,吴小晖以虚假名义将部分超募保费转移至其个人实际控制的百余家公司,用于其个人归还公司债务、投资经营、向安邦集团增资等,至案发实际骗取652亿余元。

此外,法院还查明,吴小晖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安邦财险保费资金100亿元。案发后,公安机关查封、冻结吴小晖及其个人实际控制的相关公司名下银行账户、房产、股权等资产。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小晖的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亲属、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代表等50余人旁听了宣判。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对职务侵占罪进行了定义,指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看点三:循环注资撬动万亿保险集团

2017年开始,围绕吴小晖的调查便已展开:

2017年6月14日,安邦保险集团发布声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小晖因个人原因暂不能履职;

2018年2月23日,中国保监会对安邦集团实施接管,接管期限一年;

2018年3月28日,上海一中法院公开审理了安邦集团原董事长吴小晖涉集资诈骗罪、职务侵占罪一案。同一天,中国银保监会批复同意保险保障基金向安邦保险集团增资608.04亿元,增资后,安邦保险集团注册资本619亿元。

2018年4月4日,安邦保险集团引入保险保障基金注资并启动战略投资者遴选工作。大体为:引入保险保障基金,维持安邦注册资本不变,引入优质民营股东,保险保障基金有序安全退出。

据安邦接管工作组此前披露,保险保障基金注资金额为608.04亿元。注资后,安邦集团注册资本维持619亿元不变。又据中国银保监会信息,经调查核实,中国银保监会发现安邦保险集团部分股东在筹建申请和增资申请中,存在使用非自有资金出资、编制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依法撤销了安邦集团有关股东和注册资本变更的行政许可。

依此计算,安邦集团被真实认可的自有资本仅有10.96亿元。监管部门并未详列哪几轮增资存在问题。根据公开信息,安邦在2011年6月、2014年3月和2014年12月分别增资69亿元、180亿元和319亿元,并一举成为中国注册资本最多的保险集团。

看点四:如何骗取652亿元

吴小晖具体骗取如何652亿余元并非法侵占安邦财险保费资金100亿元,其中离不开其搭建的层层叠叠的利益链。这一手法曾在3月28日的庭审中得以公开。

3月28日的吴小晖案的庭审上,公诉人指控吴小晖涉集资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两项罪名,通过公诉信息可以梳理出吴小晖利用旗下产业公司循环注资的身影,安邦财险由一家中小型财险公司变身巨无霸的大致脉络如下:

1、安邦财险于2004年成立。成立时7家初始股东中,6家是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

2、2011年,安邦财险资本金增至120亿元,同年安邦财险变更为安邦集团。

3、吴小晖隐瞒对产业公司的实际控制关系,通过产业公司控股安邦财险、安邦集团后,以安邦财险为融资平台,指令该公司开发投资型保险产品并主导产品设计,骗取中国保监会销售批复,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

4、将安邦财险作为融资平台,采用对安邦系公司和产业公司实施明暗两条线管理的方式,掌控核心财务人员,打通安邦保费资金与产业公司之间的划转通道,为其将安邦保费资金划转至产业公司作了充分准备。

5、截至2017年1月5日,累计向1056万余人次销售投资型保险产品,超出批复规模募集资金7238.67亿元,并将部分超募资金转移至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用于对外投资、归还债务、个人挥霍等。至案发,实际骗取652.48亿元。

6、吴小晖所有和控制的公司200多家。

2011年6月,吴小晖利用职务便利,指使他人采用划款不记账的方式,将安邦财险保费资金70亿元划转至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其中,69亿元作为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的自有资金,用于增资安邦财险。

2014年3月和12月,吴小晖控制的中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30余家产业公司分两次增资180亿元和319亿元入股安邦集团。

截至2014年12月1日,安邦集团注册资本619亿元,吴小晖控制的37家股东公司控股比例达98.22%。

看点五:安邦保险崛起之路

谈及吴小晖,就不能不提安邦保险集团。安邦保险集团目前总资产约为1.97万亿元。根据安邦集团官网公开信息,安邦集团发展时间轴如下:

安邦集团发展时间轴

2004年,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邦财险”)正式成立,并在北京开设第一家分支机构。

2009年,安邦财险注册资本变更为51亿元人民币。

2010年,安邦人寿成立。同年,收购瑞福德健康保险,并更名为“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至此,安邦保险已经拥有产险、寿险、健康险等多块牌照,安邦保险金融集团雏形已经基本形成。

2011年,保监会批准安邦产险进行集团化改组,成立安邦保险集团;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谐保险销售有限公司以及北京瑞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成立;安邦财险注册资本变更为120亿人民币,居行业第二;安邦财险收购成都农商行获得批准。

2013年,安邦养老经保监会批准设立。

2014年,安邦保险集团注册资本扩充至619亿元;安邦保险集团承购收购纽约华尔道夫酒店;此外,安邦人寿全资收购比利时保险公司FIDEA和比利时德尔塔•劳埃德银行。

2015年,安邦财险注册资本增至370亿元;安邦保险集团全资收购荷兰VIVAT保险公司;收购韩国东洋人寿;安邦人寿注册资本增至307.9亿元。

2016年,安邦人寿完成了对韩国安联保险的收购;安邦还在加拿大收购了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大的养老连锁机构Retirement Concepts。

虽然原董事长案件审理宣判和股东资本运作层面轰轰烈烈,但在经营层面,安邦集团运营并未受到影响。

安邦接管工作组3月28日公告称:2018年3月28日,吴小晖因个人犯罪行为接受法院公开审理。此前,安邦集团已免去吴小晖董事长、总经理的职务。目前,安邦集团在监管部门的接管下,业务运营平稳,现金流充裕,能够履行对所有安邦客户的保单承诺,确保保单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

来源:券商中国(ID:quanshangcn),记者:邓雄鹰

责编 余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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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邦 吴小晖 宣判 撬动 万亿保险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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