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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融资平台不得代表政府签署PPP项目合同

每日经济新闻 2018-04-27 15:03:39

每经记者 张钟尹    每经编辑 毕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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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PPP市场再迎规范性文件。

4月2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规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PPP示范项目在引导规范运作、带动区域发展、推动行业破冰、推广经验模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从近期核查情况看,部分示范项目存在进展缓慢、执行走样等问题。

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前三批697个示范项目中,已有597个签约落地,涉及投资额1.5万亿元,

在前三批示范项目中,此次对核查存在问题的173示范项目分类进行处置,其中,30个项目被调出示范项目名单,并清退出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这些项目的调出原因多为不再继续采用PPP模式、停止推进等。

分类处置具体分为三类:一是将不再继续采用PPP模式实施的包头市立体交通综合枢纽及综合旅游公路等30个项目,调出示范项目名单,并清退出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

二是将尚未完成社会资本方采购或项目实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北京市丰台区河西第三水厂等54个项目,调出示范项目名单,保留在项目库,继续采用PPP模式实施。

三是对于运作模式不规范、采购程序不严谨、签约主体存在瑕疵的89个项目,请有关省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方面抓紧督促整改,于6月底前完成。逾期仍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调出示范项目名单或清退出项目库。

此外,《通知》重申,规范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两评)、不得以债务性资金充当项目资本金,政府不得为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要求。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明确,坚持政企分开原则,加强PPP项目合同签约主体合规性审查,国有企业或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不得代表政府方签署PPP项目合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不得作为社会资本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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