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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棚改攻坚计划”开局年 深圳率先推出“棚改新模式”

每日经济新闻 2018-04-03 18:21:59

在国家确定的“三年棚改攻坚计划”开局年到来之际,深圳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对棚改的适用范围、项目安置补偿标准、项目实施模式、房屋征收、项目用地出让等问题都作出了规定,其中不乏新亮点。

每经编辑 董青枝    

每经记者 董青枝 每经编辑 魏文艺

棚户区改造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一直受到政府高度重视,且对于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和完善城市功能具有重要意义。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启动新的三年棚改攻坚计划,2018年开工580万套”。近日深圳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对棚改的适用范围、项目安置补偿标准、项目实施模式、房屋征收、项目用地出让等问题都作出了规定。

相关业内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在国家确定的“三年棚改攻坚计划”开局年到来之际,深圳棚改意见稿定下新的发展基调,若意见可以执行,棚改速度将会提升。

                                                                   CFP图

 

棚户区改造迎来高峰期

自2012年加快棚户区改造以来,我国迎来了棚改的高峰。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过去5年,人民生活持续改善,棚户区住房改造2600多万套,农村危房改造1700多万户,上亿人喜迁新居。

近些年,我国的棚户区改造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数据显示,2015年至2017年,全国新开工各类棚户区分别为601万套、606万套和609万套,超额完成2015年初确立的“未来三年再改造1800万套棚户区”的任务。

2017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三年棚改攻坚计划”。按照计划,2018年到2020年,我国将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500万套,加大中央财政补助和金融、用地等支持,以改革创新的举措、坚持不懈的韧劲啃下“硬骨头”,兑现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的承诺。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指出,“启动新的三年棚改攻坚计划,2018年开工580万套”。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这意味着棚改的工作力度不减,棚改安置和群众住房问题的解决继续挂钩,很大程度上也说明民生保障依然会加大力度,而此类住房的开工等都是必要条件。

深圳特色的棚改模式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区别于其他地区传统意义上的国有工矿、国有垦区,深圳市主要是城市棚户区,其中以老旧住宅区最为典型。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不同于城市更新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模式,深圳提出“各区政府主导+人才住房专营机构为主+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棚改实施模式。

具体而言,棚改工作由各区政府主导,主要通过拆旧建新的方式,以人才住房专营机构为主,其他企业也可以参与。棚改项目在满足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要求的基础上,住宅部分除用于搬迁安置住房外,全部用作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

戴德梁行华南及华西区研究部董事张晓端认为,棚改跟城市更新不同,棚改多涉及安全隐患,相比城市更新更迫切,通过加快推进棚改,可有效地推进存量土地发展租赁住房、政策性住房;而城市更新涉及房企、业主等利益,但不会有过多的安全隐患。现在深圳的意见稿出台后棚改的速度会提高。多数业内人士也均表达了同样看法。

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的意见稿对棚改的适用范围、项目安置补偿标准、项目实施模式、房屋征收、项目用地出让等核心问题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棚改对象适用范围由以往的使用年限在30年以上扩大到20年以上,且符合“存在住房质量、消防等安全隐患”“使用功能不齐全”“配套设施不完善”其中一个条件的老旧住宅区。

尤其是意见稿对“钉子户”也有强制规定,即签约期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区政府可以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实施房屋征收。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波认为,针对所谓的“可强拆”其实是有两个基本前提,其一是为了避免因个别业主非合理性要求导致无法达成补偿协议,或因房屋产权人不明确导致项目难以顺利改造的情况;其二是个别业主的行为将会产生损害大多数业主合法权益。此政策主要目的在于保护公共利益,同时可以保证棚改工作可按计划有序进行。

其实棚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已成为各城市建设的重点,在政府的支持下,各省市2018年棚改工作正陆续开展。

中国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棚改是国家近来紧抓的方向,主要是满足最基本、最底层的刚需住房需求,带有政策导向性,也是国家宏观政策方面对刚需住房的落实。

不过宋丁也提醒到,棚改各地执行不一,所以政府需加大力度落实,包括土地供应、投资等合理地扩大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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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 棚改 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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