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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询问询就算了?不,交易所也来现场检查了

第一财经APP 2018-04-03 14:59:00

深交所已于3月29日与多家深市上市公司签署了《证券上市协议(2018年修订版)》,协议中明确交易所可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以及检查的方式措施,丰富了交易所监管的“工具箱”。前述负责人告诉记者,“忽悠式”重组、违规减持、高送转、有能力但长期不分红等问题公司都是现场检查的关注目标。

“发问询函,是交易所自律监管的一项重要手段。上市公司收到问询后会进行回复,反复问询也会反复回复,但很多时候公司还是会否认存在问题,继续推进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相关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表示,交易所是市场监管的第一道防线,为了“做实”一线监管,交易所已经专门成立合规检查部,负责开展现场检查。

记者从深交所获悉,根据新修订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今年交易所将修订《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债券上市规则》《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业务规则,明确交易所可根据监管需要,对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人、基金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市场参与主体开展现场检查。

深交所已于3月29日与多家深市上市公司签署了《证券上市协议(2018年修订版)》,协议中明确交易所可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以及检查的方式措施,丰富了交易所监管的“工具箱”。前述负责人告诉记者,“忽悠式”重组、违规减持、高送转、有能力但长期不分红等问题公司都是现场检查的关注目标。

 

交易所“上门”

去年12月中旬,深市主板某上市公司的土地转让交易,引起了深交所监管人员的关注。因为这起关联交易,不但在公司董事会上遭到一名董事反对,还被公司二股东投诉是低价转让优质资产,该股东甚至表示自己都愿意出更高的价格购买这块地。

事出反常,深交所怀疑存在利益输送。随后,公司管理部门向上市公司发出问询函,要求补充信息披露并要求独立董事进行核查。一次问询不行,就再次问询。多次问询之后,上市公司虽都做了回复并公告,但依然坚称不存在问题,计划继续推进交易。

“问询几次后发现存在风险和问题,我们就决定派人现场检查。”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深交所内部相关部门立即联合了当地证监局组成检查组,进入现场后第一时间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召开见面会。

之后,公司撤销了交易。但是,交易撤销,检查并没有终止。检查组依然按照原计划,对土地评估、转让、定价以及中介机构和董监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一查,就发现非常多问题,包括定价时没有考虑到土地性质变更,租金实际收取与公告金额大相径庭等。虽然上市公司叫停了交易,但深交所依然对公司及董事长通报批评,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出具了监管函。

除了关联交易,并购重组也是违法违规高发地。近期,深市创业板某上市公司试图以重大资产重组为由拖延复牌的计划,也被交易所在现场检查中识破了真实用意。

“这家公司以重组为由申请停牌,结果复牌时间一再延期,”公司监管员说,交易所梳理公司重组进展后发现存在蹊跷——公司支付能力不足,根本没有能力购买标的资产;标的方也有故意估高资产价值的嫌疑;上市公司一直不公布预案,财务顾问和审计机构工作进展非常缓慢......

而更关键的是,交易所发现,公司控股股东把股份大比例质押给了券商,且因为股价持续下跌,已经接近预警线,已经被券商起诉,被法院冻结资产。换言之,之所以一拖再拖不肯复牌,可能主要是怕复牌爆仓,延长停牌时间可以为“找钱”补仓赢得时间。

这种“忽悠式”的假重组,是交易所不容许的。深交所公司管理部门和现场检查部门成立联合监管小组,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奔赴一线掌握实情、上门向当地证监局汇报情况、向该公司发函问询、分别约谈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交易双方及中介机构等方式,结合疑点反复追问交易实际进展、标的估值合理性、业绩承诺可行性,最终,上市公司意识到难以自圆其说,宣布终止重组。

 

“全主体”现场检查

交易所现场检查的对象不只是上市公司,根据监管需要,也对债券发行人、基金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市场参与主体开展现场检查。

自2017年12月以来,深交所组织了3个现场检查项目,除前述两个案例之外,另一个是债券发行项目。

深交所向相关公司发送了检查通知书,发出后不久,公司就撤回了发行申请,并以已撤材料等为由拒绝接受现场检查。但交易所没有终止检查,还是按原计划兵分两路出击检查,一路前往发行人办公地固定主承销商留下的工作底稿,一路前往主承销商办公地固定主承销商和审计机构工作底稿,并最终完成检查。

“这个项目遇到的对抗性比较大。发行人申报材料疑点重重,被问询后给出的解释与公开信息存在很大差异,在接到现场检查通知后拒绝检查,连审计机构都拒交底稿,”检查人员告诉记者,检查组最后花了18天时间辗转8个地市,明察暗访,包括走访生产经营场所,访谈周边居民、出租车司机,才终于查清了问题,发行人甚至存在涉嫌伪造政府许可文件的情况。

为何撤回发债申请,依然要现场检查?检查人员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按照证监会从严监管的要求,交易所坚持的是“申报即纳入监管”原则,即使撤回申请,依然会彻查。

 

“问询+检查”

去年一年,深交所发出的问询函多达3618份,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并购重组、对外投资、规范运作等方面。虽然发函数量大幅增加,但是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相比,威慑力不可同日而语。

一方面,资本市场违法行为隐蔽、复杂,不到现场直接核实情况,难以有效识别、难以快速制止;另一方面,要想“做实”一线监管,及时、有效、有针对性、有威慑力的发挥监管作用,现场监管的方式不可或缺。

去年4月,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深交所会员大会上,从《证券法》角度明确交易所的一线监管职责,同时提出交易所应主动行使全方位监管职能,进行实质性监管的要求。

今年1月,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新增现场检查作为交易所自律监管手段,为交易所提供了“抓手”。下一步,交易所还将修改规则,明确现场检查的工作流程。

“去年5月,深交所成立了合规检查部,专门负责现场检查,”深交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前主要是证监会及证监局进行现场检查,之后交易所在现场检查方面会加强。

目前深交所合规检查部的现场检查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是以风险和问题为导向,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疑点之后,主动派出检查组进行检查;二是与地方证监局等进行联合检查;三是根据证监会委托,对部分案件和IPO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作为自律监管机构,交易所在现场检查中往往遇到更强的对抗性。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深交所去年与36个地方证监局签署《监管协作备忘录》,双方联合开展现场检查,共享检查成果。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以来,深交所先后派出60余人次,参与了四川、深圳、宁夏、青岛、重庆、河北、湖北、福建、贵州、辽宁、宁波、江西、天津等地证监局的30多个联合检查项目。目前交易所正在探索优化健全 “由深交所组织实施、联合证监局开展”的常态化的现场检查机制。

责编 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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