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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海释放的这个消息,可窥西安在顶层设计中的分量?

粉巷财经 2018-01-30 09:33:45

每经编辑 舍瓦    

数日前的中央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一份重要文件。

众所周知,这个由国家最高领导人牵头的改革领导小组,研究的都是顶层设计方面的事。何况此次会议所涉内容,凸显西安在顶层设计中的分量,很是值得解读一番。

开门见山,三个方面的话题:

A、与驻中亚某商务代表交流,在“一带一路”进程中,陕西企业做的还不错。当前问题是,跨国投资纠纷难免,亟需有个更高端、高效、权威的“说理的地儿”;

B、此次深改组会议通过的就包括这个事,据媒体报道,拟成立国际商事法庭,北京、西安、深圳各设一个。关乎“一带一路”大局,这个国际法庭的分量是相当重的;

C、重点来了,在该国际机构拟定之前,国家层面其实在西安早有悄然铺垫的动作;加之国际商事法庭等,这些动作足以印证,西安在国家最高战略中的绝对优势地位。

丝路投资纠纷花样多

先说点题外话,关于“一带一路”投资,很多人印象还停留在理论层面。

无外乎两个原因,其一媒体宣传没跟上;其二,它不是陕西企业去河南,也不是过去单纯的进出口贸易,跨国深度投资,各国基本国情、法律体系、商业规则不同,开花结果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

这个周期是多久?

一般来说,国家政策调研两年,项目选址两年,挑选合作伙伴、签约、完成工商税务等手续需要一年,下来就已经五年时间。

但为什么企业还愿意出去?

一是中国企业家政治敏感性强,二是的确“有利可图”。以着急走出去的过剩产业水泥为例,在国内建厂回收资金大约十年,在中亚国家可能五年就OK。

当然,这是比较顺利的前提下。

据上述人士观察,在实操中,不乏各色各式的纠纷出现。

一方面,有些企业准备不足,或者带着国内错误的投资习惯贸然出去。

比如,以为搞定了当地官员,未批先建,但在国外这是违法的,由此产生纠纷在所难免。

再如,中亚某国此前推出新土地法,民众反对声大,加之西方势力作祟,后来被冻结。而国内企业看到这里有地,买!也不考虑异国土地岂能随便买卖,结果尴尬!

还有双重征税问题,有些国家与我国签了双重免税,而国内企业不清楚,甚至当地基层官员也不知道……

另一方面,不排除合作方耍花招。

比如成立合资公司,如果产品不是单向卖回国内,时间久了,难保对方不会变心,找警察借故把中国员工遣返回去,尤其针对高管,变着法逼你退股。

或者欺负你语言不通,在合同上设陷阱。

资产权属纠纷之外,有些国家政局不稳,更涉及安保问题。

从仲裁案例情况来看,“一带一路”沿线不少国家屡遭投资者起诉。其中被诉10次及以上的,达10个之多。

所以,很现实、很重要、很紧迫的问题,出现这些纠纷,去哪儿说理?

“说理的地儿”将落在西安

这种纠纷,国家直接出面,没有回旋余地。

一般流程是,当事企业单向找当地说理;不行的话,反馈给中国驻该国商会,如果处理不妥,整个中国商界就会对这个国家有意见;再往上就是国际法律仲裁,这也是目前最常见、最普遍的一种方式。

但现有的一些国际争端解决组织,程序繁琐、时间冗长、费用高昂,且普遍使用欧美法系,语言也以英语为主,包括中国在内的“一带一路”很多相关国家的商事主体,并不适应。

目前来看,确实是逼得没招了,亟需建立专门的“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集诉讼、调解、仲裁于一体,为包括中国在内的参与国当事人,提供公正高效便利且低成本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事实上,1月23日的中央深改组会议内容,就包括审议通过《关于建立“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

根据设计方案,最高法将在北京、西安、深圳各设一个国际商事法庭。西安面向陆上丝路,深圳面向海上丝路,而北京的则类似于总部。

这也就意味着,“一带一路”争端的处理终端,终于有望明确机制化——事关国家最高战略的大局,包括上述人士非常看高其分量和意义。

在其看来,基于中国良好的公信力,牵头来做这个事,对国外也是一个保障。至于其它国家对国际法庭的热情度,可以考虑找出大家都可以接受的一些准则规则,甚至不排除一国一策。

该人士同时预测,国际商事法庭将兼具预警功能,因为现阶段的法律咨询,包括四大所的报告,只是提供了国外的法律要求,缺少深入实际的参考案例和通用准则,对企业实操层面遇到的问题,帮助有限。

顶层设计中的考量

如此分量的国际机构,选址北京、西安、深圳,足以印证在国家最高战略中,这三座城市处于绝对优势地位。

北京自不用说,而深圳面向海上丝路,此前已成立全国首个“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且邻近深圳的香港,具有比较完善的法治体系,其争端解决机构与人才,都是深圳可以借重的资源。

至于西安,从披露信息来看,是打算建立“一个与丝路国家‘共建共商共享’的具有国际高水准和竞争力的‘一带一路国际争端管理中心’。中心将集谈判、调解、仲裁、管理等于一体并与法院无缝对接,旨在充分利用自贸区‘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和西安独特的历史资源与区位优势,为丝路建设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我国争端解决法律体制机制的发展完善探索新路。”

注意其中表述,如“国际高水准”、“探索新路”等,在对深圳的描述中是不曾出现的。

事实上,从中国当前的“一带一路”朋友圈来看,与接壤西北的俄、哈两个邻居拥抱最紧密,如前者的高铁发展政策,后者的“光明大道计划”,均与我国紧紧衔接。

更大的格局来看,“一带一路”两端,中国与欧洲是两个高地,中间的巴尔干半岛、波罗地海三国、西亚、高加索地区、中亚等,是一大片洼地——陆上丝路的空间显然更具想象力。

早在此前,丝绸之路国际总商会秘书处已设在陕西,且陕西在“一带一路”的成绩还不错,尤其在中亚一带,加之“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有望落户西安……

此番国际商事法庭又选址西安,在顶层设计中,显然是希望从各方面给陕西(西安)配备加强,使之做成标杆,从而在国家最高战略进程中,担负起更大的使命。

而如何充分利用这些不断落户的国际机构、活动,把文章做大,则是西安接下来亟待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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