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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上线共享电单车 专家:警惕安全隐患

央广网 2018-01-21 11:28:35

近期有消息称,杭州出现的共享电单车“街兔”其背后的主导者是滴滴公司,而此前专注共享单车的ofo和摩拜两家公司也在部分城市投放了一小批共享电单车或“能量车”。

央广网北京1月21日消息(记者杜希萌)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在共享单车大行其道的时代,不少其它共享出行产物也跟风而出,例如共享电单车。近期有消息称,杭州出现的共享电单车“街兔”其背后的主导者是滴滴公司,而此前专注共享单车的ofo和摩拜两家公司也在部分城市投放了一小批共享电单车或“能量车”。

但在2017年9月交通运输部等10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曾明确提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杭州正是明确提出不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城市。那么,在这样的政策条件下,共享电单车的骑行空间在哪里?

标注“街兔”的电单车大多被投放在杭州淘宝城附近,据使用者透露,车辆大概在本月10日已经开始投放,车辆外观上和共享单车相似,只是在座椅下面多了一块电池。

将这款共享电单车与滴滴公司联系起来的是其运营公司,杭州青奇科技有限公司的登记信息。根据媒体通过企业信息调查工具“天眼查”获知的消息显示,这家企业注册时间为去年9月29日,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是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滴滴母主体)100%控股的企业。但对于这一消息,滴滴方面回应称,对此不评论。

值得关注的是,杭州去年明确禁止一切形式的互联网电动自行车服务。同时提出,已在杭州市投放互联网电动自行车的经营企业,应当于2017年9月28日前,自行清理已投放车辆。为何共享电单车不受政策青睐?交通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去年9月的一段表态其实能够说明原因:“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政策建议是经过反复论证和分析的,骑行人并不固定,且多数未经过专门的交通安全教育和驾驶培训,加上电动自行车自重大、速度快,发生事故会带来较大伤害和损失。”

与杭州类似,北京、上海、西安等地也曾明确提出共享电单车“退市”,但直到现在这些车辆仍然可见,对于使用者来说,方便好用是他们选择共享电单车的最主要原因。

某电动自行车平台去年9月进入西安市场,目前已投放约5万辆电动自行车,注册用户近38万。公司负责人李文选介绍,虽然最近使用量有所减少,但由于用户基数大,每天用户也不在少数。“现在日均在一次以上,每天活跃的车辆是三到四次。”

虽有禁令,却似乎不见执行,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共享电单车”的城市骑行空间仍然可能保留。同时,近期工信部等公布《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有望全面提升。也有分析称,这将解决此前政策担心的“安全问题”。但长期关注共享单车发展的上海同济大学教授陈小鸿认为,从各方因素考虑,电单车无法纳入共享单车鼓励发展的范围内。“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出来说会对共享电动车有利好,我不这么认为。所有现在共享单车的使用模式,一是与公交的接驳,一是社区内的短途出行。但电动自行车的使用距离基本已经是在一个中等距离出行的范围。再加上大量从来没有使用过有动力自行车的使用者,来用这些共享电单车,会有比较大的安全隐患。”

陈小鸿坦言,在城市道路出行场景中,此前电动自行车的角色其实类似于摩托车,但是摩托车作为机动车管理,驾驶人和车辆有着比较严格的要求。但是对于电动自行车,却基本未对使用者作出要求。

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7年电动自行车肇事致人伤亡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陈小鸿表示,共享电动自行车虽然往往与共享单车联系在一起,但对其管理,更应从助动车整体的管理着眼。“这不光是对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实际上对这种介于自行车和机动车之间的助动车的骑行,是否需要资格认定、对人群的基本技能是否有基本要求,都要明确。如果说对骑助动车的人有基本要求,在管理上可以有严格的方向,类似共享汽车的要求。但因为现在外部条件都没有,所以不能以此为由来禁止,共享单车没有设置准入门槛,只能说是不鼓励发展。”

责编 卢祥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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