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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小贷资金端收紧 平台盈利能力大受影响

每日经济新闻 2017-12-05 00:21:29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肖 乐 每经编辑 王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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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暂停新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暂停发放无特定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的网络小额贷款……近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在现金贷行业“一石激起千层浪”。有分析称,上千家平台面临大清理。

随着现金贷规则的落地,现金贷行业无疑将迎来大变局、大调整、大洗牌。那么,在监管趋严背景下,行业未来的出路、机会到底在哪里?对此,每经记者多方采访相关企业、专家等,力图勾勒出现金贷行业当前的“阵痛”和未来的“新生”。

每经记者 肖 乐 每经编辑 王可然

连日来,现金贷监管细则落地带来的“巨震”持续发酵。

“规范整顿现金贷的通知出来后,公司也在研究监管精神,合规肯定是首要的。”一家刚刚获得融资的助贷公司公关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近日,设在央行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设在银监会的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各个方面对网络小额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P2P参与现金贷业务、杠杆率、助贷模式等方面提出了规范与要求。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指出,融资杠杆受限的情况下,放贷规模受到限制,互联网小贷的盈利能力将大受影响。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在现有的助贷模式下,很多小银行实际上已经变成了通道,按照《通知》要求,银行不能将授信审查等核心业务外包,业务不合规的平台肯定都不能做了。

资金来源、杠杆率受限

在资金方面,上述《通知》提出,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审慎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非法集资或吸收公众存款。禁止通过互联网平台或地方各类交易场所销售、转让及变相转让本公司的信贷资产。禁止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融入资金。

网络小贷的资金来源通常包括自有资金、P2P资金,来自银行,信托等持牌机构的资金,以及资产证券化资金。以趣店为例,国泰君安研究所银行组邱冠华等人在研报中分析了其短期借款的资金来源情况,除了自有资金外,P2P、ABS、信托和银行是其四个主要资金来源,其中P2P资金占比6.7%,私人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场外ABS等)资金占比37.1%,信托资金25.6%,银行资金3.7%。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到,趣店的资金来源中,来自金融资产交易平台的资金占比最大。对于小贷公司的杠杆率,各地监管有相关限制,而通过发行ABS、金融资产交易平台转让收益权等方式实现资产出表,小贷公司可以绕过杠杆率限制。

同时,《通知》规定,以信贷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等名义融入的资金应与表内融资合并计算,合并后的融资总额与资本净额的比例暂按当地现行比例规定执行,各地不得进一步放宽或变相放宽小额贷款公司融入资金的比例规定。

国泰君安研究所银行组指出,此前通过ABS等方式“出表”以绕过杠杆限制的行为已经行不通。根据“实质大于形式”原则,只要是融入的资金都与表内融资合并计算杠杆率,对小贷平台的业务扩张有相当大的影响。

方颂表示,在《通知》发布之前,理论上来讲,互联网小贷可以通过债权转让、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无限放大杠杆,以此取得规模效应。但现按《通知》要求,无论资金从哪里来,都必须纳入融资总额进行融资杠杆统计,且融资杠杆需符合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

“目前全国最高的融资杠杆是2倍,就算互联网小贷平台注册资金有5亿元,按全国最高的融资杠杆来计算,放贷规模也不能超过15亿元,盈利能力大受影响。”方颂表示。

助贷机构面临较大挑战

除了自有资金、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获取资金,现金贷平台还会与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合作放贷,也就是所谓的“助贷”模式。

通过趣店招股书可以看到,其与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持牌机构合作的具体方式。银行利用趣店的信用评估模型去筛选潜在借款人,参考趣店对于申请人信用状况的评估以及其建议的信用额度,决定是否批准贷款。银行将直接提供资金给借款人,借款人向银行偿还本金和利息。而银行在扣除属于他们的资金之后,剩下的钱便是趣店可以获得的费用。当借款人逾期时,趣店有义务向银行偿还所有的逾期金额。

另一家A股上市公司二三四五也通过与持牌金融机构合作获得资金,开展现金贷业务。根据披露信息,在二三四五与持牌机构的合作中,二三四五现金贷平台提供互联网征信查询,持牌机构对贷款用户进行央行征信查询,此外二三四五还提供授信额度确认、申请贷款处理等服务,二三四五与持牌机构按比例分担坏账。

此次《通知》对于助贷模式提出了严格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助贷”业务应当回归本源,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应要求并保证第三方合作机构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费。

“之前跟银行合作,我们的风控是辅助性的,终审在银行手里,是否放款,决策权在他们。我们向银行收取服务费。”一家刚刚获得融资的助贷公司公关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通知》出来后,公司也在研究监管精神,合规肯定是首要的。

“助贷平台给银行提供风控模型,平台数据量有限,没有经过一个完整的信贷周期的检验,这本身就有很大风险。”董希淼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次《通知》说得很清楚,银行不能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现有的不合规平台肯定都不能做了。助是协助,不是取代,现有的助贷模式下,很多小银行实际上已经变成了通道。助贷回归本源,未来助贷可以提供导流、数据参考方面的服务。”

“助贷平台可以为持牌机构提供获客支持,风险数据参考等方面的服务,重要的是一定不能资金兜底,如果兜底,银行就变成一个资金通道了。”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薛洪言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

一家金融科技公司高管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通知》的核心点是银行要自己做风控,必须把自身风控能力建设起来,“这次《通知》是比较严的,接下来对助贷机构可能挑战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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