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5 07:31:13
经“网红”“papi酱”(真名姜逸磊)授权,泰洋川禾文化传媒徐州有限公司在多个商标类别上申请注册“papi酱”系列商标,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审查认定,申请注册的系列商标与其他商标构成近似,驳回了注册申请。泰洋川禾徐州公司不服,将商评委起诉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日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驳回了泰洋川禾文化徐州公司诉讼的请求。(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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