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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回应系列热点:重申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单车

中国新闻网 2017-09-22 09:11:12

交通运输部等10部委8月1日联合印发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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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在新闻发布会上对“出租车改革一年多效果如何?共享电动自行车增多、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如何治理?”等热点问题话题进行回应:出租汽车改革一年多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打车难”问题;重申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呼吁多方共治共享单车乱停乱放,总结推广好经验。

出租车改革一年多一定程度缓解打车难问题

据悉,交通运输部委托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对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文件发布一年来的政策落地实施情况进行了第三方评估。

吴春耕今日表示,评估认为,国家层面两个文件发布以来,一些城市在规范巡游车经营权管理、理顺利益分配机制、优化运价调整机制及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开始了积极有效的改革和探索。同时,各地积极创新管理服务方式,网约车管理开始步入良性发展轨道,行业发展前景得到市场认可。

评估还认为,政策实施取得预期效果,总体进展顺利。国家相关部门大力推动,绝大部分城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在保持行业基本稳定的情况下,逐步规范了网约车的发展,促进并开始探索了巡游车的改革,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打车难”和群众出行问题。

但评估同时也指出,虽然国家层面两个文件出台有一年时间,但从地方细化政策出台和落地实施的情况看,大部分地方政策刚发布不到半年,有些地方政策还在征求意见或制定过程中;已经发布了政策的城市,改革措施正在推进过程中,有的尚处于政策过渡期,改革成效尚未全面显现。

评估工作组基于现状建议,包括推动地方落实改革政策、加快推动巡游车转型升级、尽快全面实现网约车依法依规管理、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金融风险和市场垄断行为监管、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构建公平竞争政策环境、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等。

安全隐患多 重申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

交通运输部等10部委8月1日联合印发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吴春耕今日表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主要有几个方面考虑:一是,市场上投放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普遍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要求;

二是,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骑行人不固定,且多数未经过专门的交通安全教育和驾驶培训,加上电动自行车自重大、速度快,发生事故会带来较大伤害和损失。

三是,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存取点充电、消防等配套设施建设不到位,充电过程和露天停放影响电池安全,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

四是,车辆运行安全风险高,如车辆保养维护管理不及时、不到位,极易出现隐患车辆上路行驶。

五是,电池污染问题严重,主要使用铅酸蓄电池等,大量废旧电池被随意拆解,严重影响环境等。

交通运输部将继续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指导各地落实好相关政策措施,建议各地审慎对待,从严掌握。对于已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建议深入研究论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完善配套政策制度,依法依规加强管理,防范各类问题和隐患。

再谈共享单车乱停乱放治理 好经验将总结推广

因为乱停乱放和投放数量等问题,近期已有多个城市暂停投放共享单车,对于中新网记者“交通部后续是否会制定统一的行业电子围栏技术标准、运维标准等?”问题。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回应称,交通部关注到确实有一些城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暂停投放共享单车。这既体现“鼓励”,又体现“规范”,其目的是为了确保“有序”,确保“安全”。

《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城市人民政府是共享单车的管理主体,应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建立相对科学合理的投放机制,适应城市发展需要,满足老百姓(49.490, -0.94, -1.86%)出行需求。

对于共享单车乱停乱放问题,吴春耕表示,交通运输部多次呼吁要要坚持多方共治原则,发挥好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的合力。目前,一些城市在积极探索电子围栏等管理,取得了一些经验,交通运输部在密切关注、跟踪,对好的经验将适时进行总结推广。

责编 范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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