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首页未来商业

每经网首页 > 首页未来商业 > 正文

北京规范共享单车企业须公示押金退还时限

北京晚报 2017-09-15 16:38:27

记者从北京市交通委获悉,日前,《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出台。《指导意见》规定共享单车投放规模要与市民短距离出行需求、城市空间承受能力、道路资源与停放设施承载能力相匹配。此外,企业须在北京市开立资金专用账户,公示押金退还时限,及时退还承租人资金。

北京市交通部门正在会同各委办局、各区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和共享自行车企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共享自行车系统技术与服务规范》和《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这两个文件将于近期公布。其中,“系统技术与服务规范”将对共享自行车车辆标准、企业运营和政府监管平台、信息系统安全等进行全面规范;“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将明确本市自行车停放区的设置要求、设置形式和设施标准。

●民意

收到有效意见建议152件

此前,《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于4月21日至5月4日进行了社会公开意见征集。经统计,共收到社会公众有效反馈意见建议152件共237条。这些意见中,赞成的达到97%,主要是企业加强管理、承租人自律、停放区设置等方面;不赞成的仅为3%。

●调控

投放数与承载能力匹配

《指导意见》提出,共享单车投放规模要与市民短距离出行需求、城市空间承受能力、道路资源与停放设施承载能力相匹配。根据全市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划及停放秩序状况,进行总量调控,对车辆投放实行动态平衡。各区根据容纳量和车辆停放秩序情况,实时调控企业投放数量和节奏。

●监管

北京市各区政府承担监管责任

《指导意见》提出,区级政府按照“属地监管”原则,承担共享自行车企业监管责任;要编制辖区共享自行车发展和停放规划,制定车辆停放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落实自行车停放区设置;对乱停乱放问题严重、线下运营服务不力、经提醒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运营企业,应公开通报相关问题,限制其投放。

企业承担投放车辆经营与管理的主体责任,制定车辆投放计划和运营方案,投放数量规模与企业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建立车辆管理维护机制,做好现场停放秩序管理和车辆运营调度,及时退出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车辆;加强信息平台建设等。

●车辆

安装车载卫星定位装置

《指导意见》规定,企业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北京市市工商注册,并向注册地和投放区主管部门报备。

在周转场地方面,企业要自有或租用停车场地,满足车辆周转与维修需求,不得将公共空间作为企业车辆存放、周转和维修场所。

在车辆标准方面,投放车辆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安装车载卫星定位装置,不得设置商业广告。

经营服务方面,要实行实名制注册、使用,与承租人签订服务协议等,在北京市市开立企业资金专用账户,依法依规经营,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运维

配备与投放相匹配管理员

《指导意见》提出,企业要承担秩序管理的主体责任,根据各区发展规划制定车辆投放计划和运营方案,投放数量规模与企业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及时回收废弃和故障车辆;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停放混乱、堆积占道、影响通行等各类突发情况。对于废弃车辆必须及时回收,按照环保要求处理。

对于共享单车使用者而言,《指导意见》提出要落实承租人信用评价制度,对骑行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接受企业的信用约束及管理部门的处罚。对多次经核实确认的违规违约承租人由企业列入黑名单,共同限制其使用。

●保险

企业需为承租人购买保险

《指导意见》提出企业投放车辆应满足安全骑行要求,保障车辆技术状态良好;公示计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明确提示安全使用信息,禁止向未满12周岁的儿童提供服务,并不得擅自加装儿童座椅等设备,监护人须承担教育和监护责任;不得使用自行车载人。企业需要为承租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建立投诉服务制度,及时处理各类投诉。

●押金

鼓励企业免押金租赁

《指导意见》提出鼓励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收取押金的,企业须在北京市市开立资金专用账户,自觉接受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及开户商业银行监管,实行专款专用。

同时,企业要公示押金退还时限,及时退还承租人资金。企业退出运营前要向社会公示,退还承租人押金,回收所有投放车辆。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李博、孟环)

责编 曾建辉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北京规范共享单车企业须公示押金退还时限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每经经济新闻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