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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顶尖团队成都高新区转化科技成果 最高可获8000万支持

每日经济新闻 2017-09-11 21:43:08

“引入社会资本,设立总规模不低于3亿元的产学研协同创新基金,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高校院所人员在成都高新区创立的科技型企业,开展股权投资,鼓励企业发展壮大。”9月11日,《成都高新区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若干政策》发布,纵观政策,对于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力度不可谓不大。

每经编辑 张强    

9月11日,成都高新区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成都高新区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共26条。其中提出将设立3亿元协同创新基金,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并将给予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最高2亿元支持,促进国际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企业研发、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

3亿元协同创新基金鼓励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政策》提出,将引入社会资本,设立总规模不低于3亿元的产学研协同创新基金,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高校院所人员在成都高新区创立的科技型企业,开展股权投资,鼓励企业发展壮大。

《政策》明确,对高校院所通过市场化方式向区内非关联创新创业企业转移转化科技成果,将给予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创新创业企业补贴。对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出让方与创新创业企业受让方按持股比例获得分红的,给予出让方、受让方一次性补贴。出让方转让所持受让企业股份的,也将获得一定补贴。对以许可方式使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的,将给予创新创业企业承租方最高100万元补贴,给予高校院所认定的职务科技成果发明人出租方最高50万元补贴。帮助高校院所向创新创业企业转移技术成果的技术转移机构,每年将获最高100万元补贴。

此次出台的《政策》在人才方面提出,对符合条件的国内外顶尖团队带科技成果到成都高新区来转移转化,将给予最低1000万元、最高8000万元的支持。

此外,对近三年以内,在成都高新区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科技前沿项目研究、联合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研究的博士及以上人才,将给予最低100万元、最高500万元支持。

最高2亿元支持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

此次出台的《政策》进一步明确,将大力支持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协同创新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并鼓励企业开展国际合作研发、设立境外机构,支持国际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发展,促进国际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政策》提出,对国内外高校院所和企业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市场化运作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经认定,将给予最高2亿元的建设启动经费补贴。同时,根据协同创新平台专职科研人数、每年转化科研项目数量的不同,划分三个等级,每年给予最高200万、500万、1000万元运营经费补贴。支持孵化器、众创空间、双创基地等载体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经认定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每成功转化一项科技成果并实现产业化,将给予载体5万元奖励,最高200万元。

《政策》鼓励具有先进技术、品牌优势、规模实力或者市场基础的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在境外设立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的企业,最高可获350万元奖励;在境外设立生产基地、销售分支机构的企业,最高可获500万元奖励。

打造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业聚集区

今年上半年,成都高新区新增申请专利8481件,新增授权专利4810件。此次出台的政策在强调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发展的同时,加大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支持力度,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

《政策》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为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创新创业企业提供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融资,并给予金融机构资金奖励。对为成都高新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机构,给予资金奖励。对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项目,给予资金补贴。

同时,对获国家或省(部)科技进步奖、中国专利(外观设计)奖等科技创新奖项的成都高新区企业,给予承担单位或第一专利权利人相应资金奖励。对知识产权申请和授权、新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或优势企业、实施专利转化和产业化的项目、企业获涉外知识产权维权胜诉或和解的项目、专业园区及行业联盟等建设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及举报投诉工作站等,分别给予相应资金奖励或经费补贴。

每经记者 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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