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宏观

每经网首页 > 宏观 > 正文

发改委:对山西23家火电企业依法处罚7338万元人民币

2017-08-03 10:17:30

【发改委:对山西23家火电企业依法处罚7338万元人民币】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对山西省电力行业协会组织23家火电企业达成并实施直供电价格垄断协议一案作出处理决定,依法处罚7338万元。2016年1月14日下午,山西省电力行业协会召集大唐、国电、华能、华电4家央企发电集团山西公司,漳泽电力、格盟能源、晋能电力、西山煤电4家省属发电集团,以及15家发电厂,在太原市召开火电企业大用户直供座谈会,共同协商直供电交易价格;经对销售数据进行核实,各涉案企业实施了直供电价格垄断协议。

责编 刘思琦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每经经济新闻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