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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盈森澄清媒体报道:股东增持及商誉减值合法合规

2017-07-31 11:10:40

7月31日上午,美盈森(002303.SZ)发布一则关于7月28日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28日,有媒体报道质疑美盈森股东减持、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治理等。美盈森31日在澄清公告中表示,在上述媒体提及的案例中,上市公司股东增持、非公开发行股票以及并购产生的商誉减值均合法合规,并表示该媒体报道为不实报道。

大股东2014年1月前未减持公司股票

据美盈森2016年公告披露,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轻型包装产品、重型包装产品以及RFID电子标签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对客户提供相关包装一体化服务。2016年,美盈森实现22.19亿元营收,净利润约2.23亿元。目前,公司前三大股东分别为自然人王海鹏、王治军以及红塔红土信托基金,持股比例分别为43.09%、10.65%以及5.03%。

美盈森在31日的澄清公告中表示,公司股东王海鹏自2009年公司挂牌上市至2014年1月期间并未减持过公司股票。2014年2月17日至2015年1月22日期间,王海鹏因个人资金需要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

澄清公告中同时提到,为积极响应国家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号召,并基于对公司发展的强烈信心,王海鹏自2015年8月至今已累计增持公司股票金额超过人民币3亿元,以实际行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王海鹏增持行为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已公开披露。

购置的办公场所及公寓为优质资产

关于媒体在28日报道中质疑美盈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存在变相定增行为。美盈森在31日公告中表示,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披露并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同时上市公司表示,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系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以及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重要举措。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披露、行政许可申请、发行等事宜均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

关于并购产生的商誉减值,美盈森在澄清函中强调,关于公司针对收购的控股子公司计提商誉减值是以评估机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实施减值测试项目评估报告的结果为依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而关于房地产项目对公司近三年业绩影响问题,美盈森表示,公司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购置办公场所及公寓,是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配置,有利于公司创新业务的开展、人才的引进、以及外部形象的提升,确系优质资产,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要求。

美盈森称,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定披露信息,积极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实报道对于公司形象以及业务市场的开展产生了不良影响,并损害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责编 周禹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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