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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阳洲让中水渔业“受损又被罚” 超3亿业绩补偿难追回

每日经济新闻 2017-07-07 00:32:21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孙皓翎    

每经记者 孙皓翎  每经编辑 宋思艰  

中水渔业(000798,SZ)7月6日公告称,3年前其收购张福赐所持新阳洲股权,交易对方承诺的2016年业绩补偿差额近6000万元未能追回;新阳洲已无法持续经营,张福赐已因涉嫌犯罪被刑拘。

祸不单行,巨额补偿未能追回的中水渔业,7月3日还收到北京证监局“罚单”,原因也涉及新阳洲。

超3亿补偿款难追讨

7月6日,中水渔业公告称,其2014年收购张福赐所持新阳洲55%股权,其中约定新阳洲2016年净利润不低于4555万元;若业绩未达标,张福赐应在2017年6月30日前,将不足部分以现金或以现持有新阳洲的股权,按补偿日评估值折价来补偿未予抵扣部分。

根据审计报告,新阳洲上述业绩承诺并未兑现,其2016年实际业绩-1439.92万元,距业绩承诺相差5994.92万元。

然而,补偿一事并不顺利。据中水渔业披露,截至6月30日未收到张福赐相应补偿。主要原因是张福赐涉嫌合同诈骗罪、挪用资金罪,导致新阳洲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生产经营基本停滞以致完全停产,新阳洲已无法持续经营,张福赐已被刑拘。

公开资料显示,2014年底,中水渔业以2.2亿元收购张福赐持有的新阳洲55%股权。当时,张福赐承诺新阳洲2014~2017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937万元、4324万元、4555万元和4707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新阳洲自2014年至今均未完成业绩承诺,其中只有2014年就业绩承诺进行过补偿(当时按照协议张福赐将其所持新阳洲2%股权无偿转让给中水渔业,中水渔业持有新阳洲股权比例变为57%);此后的2015年、2016年合计承诺净利润8879万元,而新阳洲两年实际净利润合计亏损2.71亿元,差额达3.6亿元。

7月6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联系中水渔业董秘办,欲了解业绩承诺款追回相关事宜,但对方工作人员称不便受访。

随后,记者联系中水渔业董秘陈明,对方表示:“我们才收到证监局相关文件,今天确实很忙,实在不好接受采访,请理解。”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告诉记者:“违背业绩承诺属于违约情形,有诉讼时效。上市公司应当在诉讼时效之内要求法院保全对方的资产,防止变卖和转移,将来法院若判决承诺人承担相应责任,上市公司可从保全资产中优先受偿。目前最要紧的是这个工作。”

业绩受累又将遭罚

时间回溯到2014年,中水渔业在收购新阳洲时曾表示,“严峻的形势倒逼公司必须拓展主业关联业务”,收购新阳洲股权正是其新战略第一步。可事实证明,新阳洲不仅未给中水渔业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还业绩连亏,给中水渔业拉了不小的后腿。

祸不单行,中水渔业还被卷入和张福赐的官司。2016年3月,中水渔业公告称,张福赐在收购过渡期间占用了新阳洲1.68亿元资金,新阳洲以涉嫌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等向厦门市公安局提起控告。

让中水渔业应接不暇的是,新阳洲和张福赐带来的麻烦不止于此,补偿款未能到位,却迎来证监会一张“罚单”。

2016年6月,中水渔业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今年7月3日,因中水渔业财报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的行为(涉及新阳洲和张福赐等),构成信披违法,北京证监局拟对中水渔业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5万元;对多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和罚款。

而对于上市公司能争取的司法救济,王智斌特别提到,“如果对方跟其他的权利主体也有相关债权纠葛,且都是普通债权(无质押、担保情形),则先行提起保全和诉讼程序的才有可能在有限的财产中优先受偿。”

中水渔业公告称,目前新阳洲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公司将积极锁定资产,以及张福赐以新阳洲名义借款或以新阳洲担保的个人账外借款,做好相关追偿资产的应对预案以及维稳工作。

“在上市公司商业行为中,类似的业绩承诺形式十分常见,仅仅是承诺方进行签约的话,尚不足保证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王智斌建议,“签约的过程中要引入第三方的担保机制,强化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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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水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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