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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卖出0.7折“白菜价” 泰昂能源股东起诉捡漏者

张祎 2017-03-30 20:43:56

每经编辑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张祎

频频以异常成交价格在新三板“搜罗”股票的姜素华日前不但被股转系统“封号”半年,还因为“捡漏”,被对方告上了法庭。

3月29日,泰昂能源(834238)发布一份有关股权纠纷的进展公告称,公司实控人之一汪松华去年因为错误操作股票账户,导致其拥有的224.6万股泰昂能源股票被姜素华等四位 投资者以超低价买走,与对方商量回购事宜未果后,汪松华通过法律途径已冻结这部分股票。

卖出价为每股净资产打0.7折

公告显示,去年8月26日,汪松华通过以0.24元/股向苏强、侯思欣、姜素华、三河市博英启程商贸有限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流通股合计224.6万股。

不过在公告中,汪松华表示此次股票转让事宜并非他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是其因为错误操作股票账户所致。

事后,汪松华与上述四方进行了回购股票的协商工作,但各方没能达成一致。为此,汪松华向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提起财产保全申请,申请冻结前述四方持有的泰昂能源股票。目前,汪松华和三河市博英启程商贸有限公司的案件将于2017年4月18日开庭

不过最引人注目的是,在泰昂能源这支票上,“姜素华”账户共买入了124.42万股。这表明,汪松华“手滑”卖出的224.62万股股票中,超过一半是被姜素华“捡”走。

提到账户“姜素华”,投资者并不陌生。就在今年2月6日,股转系统发布监管公告显示,从2016年5月至2017年1月间,“姜素华”账户采用点击成交其他投资者低价卖出申报的方式,以异常成交价格买入鸿铭科技、远航合金、泰昂能源等新三板股票。由于违反了相关规定,遂对其采取限制交易六个月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泰昂能源于2015年挂牌新三板,采用协议转让,在“乌龙指”事件发生之前,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没有进行过任何交易,公司也没有进行过定增。泰昂能源公告指出,汪松华股票转让的价格明显低于公司的每股净资产等公允价格。记者翻阅该公司的定期报告看到,2016年上半年期末,泰昂能源的每股净资产分为3.21元。若以此计算,汪松华卖出的224.62万股股票的价值在721万元,而以0.24元/股的价格成交时,该价格仅为每股净资产打了0.7折。

董秘:股东误操作导致卖股

根据泰昂能源公转书显示,汪松华是公司的创始人之一。上述交易进行前,汪松华持有泰昂能源股份约89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7%,不过在这一卖出操作后,汪松华对公司的持股比例下降到了13.48%。

为进一步了解此事件的原委,3月30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了泰昂能源的董秘金何君。

据董秘金何君称,汪松华当时在操作股票账户时,并没意识到自己正在交易股票,“刚好那段时间公司在分红,他想把分红从账户里取出来,然后就做了一个操作,他以为是取分红的操作,实际上他做了卖出的动作。”

另外,金何君表示,在误操作后,汪松华与交易对手方商量了回购事宜,但对回购的价格等细节,她并不清楚具体的情况。而对于汪松华的持股比例下降是否会影响其在公司实控人的地位,金何君表示并没有影响。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随后试图联系汪松华本人了解与交易对手之前协商的细节及其它信息,并给汪松华的秘书留言表达了采访意图,但截至发稿时,记者没有得到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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