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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市金融办联合相关监管部门约见上海市比特币交易平台主要负责人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2017-01-11 17:07:33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市金融办联合相关监管部门约见了比特币交易平台“比特币中国”主要负责人,了解平台运行情况,提示可能存在的风险,要求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合规经营。敦促该平台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自查并进行相应清理整顿。

近期比特币价格异常波动,为防范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日前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市金融办联合相关监管部门约见了比特币交易平台“比特币中国”主要负责人,了解平台运行情况,提示可能存在的风险,要求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合规经营。敦促该平台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自查并进行相应清理整顿。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比特币是特定虚拟商品,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机构及个人投资者应正确看待虚拟商品和虚拟货币,理性投资、自担风险、维护自身财产安全,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

责编 王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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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 上海市金融办 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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