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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控股集团曾现股东纠纷 金美欧“在逃”传闻背后有场“宫斗戏”?

每日经济新闻 2017-01-11 00:46:56

有媒体信息称,金龙机电原董事、上市公司实控人之女金美欧之所以深陷“在逃”传闻,或许是由于股东内部的纠纷所引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也发现,作为金龙机电的控股股东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控股集团)此前曾出现过内部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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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孙嘉夏 彭斐 叶晓丹 每经编辑 文多

1月8日,坊间传出金龙机电(300032,SZ)实控人之女、上市公司原董事金美欧因挪用5100万元资金被公安机关通缉在逃,引发舆论关注,一时间,昔日创业板“第一白富美”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1月9日,金龙机电就此事发布澄清公告,称金美欧表示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则向公安部门书面问询,但未收到回函。至公告发布时,未有权威机关向公司证明该通缉令的真实性。金龙机电也同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金美欧是否被通缉,目前真相并未完全揭开,有媒体信息称,金龙机电原董事、上市公司实控人之女金美欧之所以深陷“在逃”传闻,或许是由于股东内部的纠纷所引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也发现,作为金龙机电的控股股东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控股集团)此前曾出现过内部纷争。

工商注册资料显示,金龙控股集团共有12名自然人股东,而浙江省温州市中院(以下简称温州中院)2015年1月12日作出的数份民事判决书透露出,吴建华、黄志安、金利华、吴志敏等4名自然人股东因股东知情权纠纷,曾起诉集团。

针对上述事项,1月10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试图就上述股东内部纠纷向金龙控股集团实际控制人金绍平求证,但其并未正面回应。而金利华则表示,“这和媒体有什么关系”。

●杭州警方:正核实网传文件

金龙机电在1月9日发布的澄清公告中表示:金美欧本人表示目前在家专心照顾小孩,未收到任何政府部门的立案侦查、通缉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而金龙机电也表示,经自查后,认为不存在公司前董事金美欧挪用公司5100万元资金的情况,公司向公安部门书面问询,但从未收到公安部门的正式回函文件。至公告发出时,没有权威机关向公司证明该通缉令的真实性。不过,金龙机电依然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当晚,还有媒体就“金美欧被公安机关通缉在逃”的传闻,向杭州市公安局方面进行求证,并报道称,对网上流传的写有金美欧个人信息的《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经侦大队则表示:“在逃人员情况都是公安的内部信息,怎么可能外流?”

针对上述信息,1月10日上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向杭州市公安局公共关系处求证,相关负责人表示,“有关媒体求证公安部门的报道我也看到了,不清楚他们是怎样的来源。”这位负责人进一步表示,如果媒体采访的不是杭州市公安局权威部门,发声也不一定准确。此外,该负责人还表示,对于网传的《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目前杭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正在核实。

不过,《中国证券报》援引知情人士的说法称,金美欧之所以会陷入网传事项,或与其父亲执掌的金龙控股集团股东层面的纠纷有关,而金龙控股集团同时也是上市公司金龙机电的控股股东。

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则从温州中院的数份民事判决书中发现,吴建华、黄志安、金利华、吴志敏等4名金龙控股集团的自然人股东因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不服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判决,向温州中院提起上诉,起诉对象正是金龙控股集团。

●集团内部股东摩擦始末

2014年4月,温州中院受理了上述案件,后于2015年1月作出判决。

当时的民事判决书显示,根据原审法院审理认定,吴建华、金利华等4人于2013年3月22日成为金龙控股集团新股东,2013年7月16日,包括金利华等4位新股东以全面系统地了解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为由,向金龙控股集团寄送了相关函件,要求查阅并复制金龙控股集团自2001年1月18日起至2013年5月30日止的所有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历年的全部财务会计报告、全部会计账簿等材料。但金龙控股集团签收函件后,既未提供相关资料供金利华等人查阅、复制,也未书面答复不同意查阅、复制的理由。金利华等因此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

上述庭审中透露出的部分细节,至少表明金龙控股集团股东之间曾存在摩擦。

在一审期间,金龙控股集团称,金利华承诺在金龙控股集团进行融资贷款时会无条件予以配合,现金龙控股集团为了正常经营周转需要融资贷款,但金利华却故意不予配合,反而毫无缘由地要求查阅公司的相关资料,其目的显然不正当。其次,金利华利用股东身份一度在金龙控股集团制造矛盾,造成一定损失,其成为股东仅几个月时间,就委托律师发函要求查账直至提起诉讼,结合其成为股东前后的表现,金龙控股集团有理由认为其目的不正当,企图损害公司的形象和利益。

最终,一审法院支持了金利华等人部分的诉讼请求,判决金龙控股集团提供2013年3月22日至2013年5月30日期间的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供金利华等人查阅和复制。

此后,金利华等人又因对原审法院的上述民事判决部分不服,而向温州中院提起上诉。判决书显示,温州中院将金龙控股集团需提供的部分可供查阅、复制的材料期限延长至2001年1月18日至2013年5月30日。

1月10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试图就上述股东层面纠纷,是否最终导致了金美欧被传挪用公司5100万元款项一事,向金龙控股集团实际控制人金绍平求证,但其手机始终无法接通。同日,金龙控股集团股东之一金利华则表示不愿就此事接受采访,“没必要说这事。”

之后再次接听记者电话时,金利华称:“是否有股东间的纠纷这和媒体有什么关系,金美欧卷款携逃是真是假我怎么会说,透露一点消息对我来说没有意义,不可能说这个事情的。”

对于金利华等4位股东与金龙控股集团纠纷的起因,1月10日上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曾致电金利华等四人的委托代理人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洋,但对方也不愿再提此事。

东方环球影城项目调查

集团出资5100万的公司大股东易手金美欧个人

在4位股东与金龙控股集团的股东知情权纠纷暂告一段落的2015年,金美欧成为天津乐宝乐尔旅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乐宝乐尔)的大股东。工商资料显示,天津乐宝乐尔的注册资本为1亿元,自然人金美欧与天津广鸿伟业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鸿伟业)为其股东,其中,金美欧认缴出资额恰巧是5100万元,为公司大股东。而天津乐宝乐尔的2014年年报显示,当年该公司股东是金龙控股集团与广鸿伟业,其中金龙控股集团认缴出资额为5100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天津调查发现,天津乐宝乐尔曾在当地间接有着一个号称“与上海迪士尼项目抗衡”的大型主题公园项目,该主题公园项目虽建设迟缓,其楼盘部分目前却销售火爆。但是,金美欧已在2015年成为天津乐宝乐尔大股东,而金龙控股集团没有直接持有公司股权。

2015年8月,位于天津西青区的东方环球影城项目正式开盘,而该项目的开发商天津维多利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多利亚地产),为天津乐宝乐尔的全资子公司。

东方环球影城官方网站在介绍主题乐园时表示:其娱乐价值将超过美国本土的迪斯尼和韩国首尔的乐天世界,建成以后将是世界最大的室内主题公园。当时天津媒体也报道称,项目预计在2016年开业,年可接待游客500万人次,实现年营业收入10亿元,利税4.5亿元。

从目前来看,东方环球影城2016年开业的计划,显然已经落空。1月9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位于天津市西青区的该项目现场看到,主题乐园及影视城目前只是完成了部分钢结构的搭建。

对于东方环球影城的工期,《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于1月9日来到该项目所在的中北镇政府采访了解,但截至发稿时,并未得到政府方面的回应。

不过,相比于主题乐园及影视城建设的迟缓,东方环球影城门口矗立的2016年10月加推房源广告,却又在表明这里销售的火爆。

1月8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购房者身份来到售楼处,多位销售人员称,自开盘以来,价格已在2016年完成翻番。一位王姓置业顾问表示,公寓在2015年8月开盘,均价7700元/平,目前已涨到16000多,而loft开盘价为8800元/平,目前也涨到了17000元/平。

该置业顾问还透露,东方环球影城的地块的使用年限自2013年开始。《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彼时金龙控股集团通过天津乐宝乐尔控制着天津维多利亚。不过,从工商信息来看,金美欧已在2015年成为天津乐宝乐尔的大股东,而金龙控股集团已经放弃直接持有股权。

在成立天津乐宝乐尔之前,金龙控股集团在天津已拥有另一家房地产平台。工商资料显示,天津维多利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多利亚投资)由金龙控股集团对其认缴出资额4590万元,法定代表人金绍平出资510万元。天津乐宝乐尔、广鸿伟业、维多利亚地产、维多利亚投资的2015年年报显示,这几家公司的通讯地址,都在金龙控股集团投资兴建的当地维多利亚酒店。

记者曾致电天津乐宝乐尔方面,采访东风环球影城方面的问题,但相关人士拒绝予以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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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孙嘉夏彭斐叶晓丹每经编辑文多 1月8日,坊间传出金龙机电(300032,SZ)实控人之女、上市公司原董事金美欧因挪用5100万元资金被公安机关通缉在逃,引发舆论关注,一时间,昔日创业板“第一白富美”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1月9日,金龙机电就此事发布澄清公告,称金美欧表示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则向公安部门书面问询,但未收到回函。至公告发布时,未有权威机关向公司证明该通缉令的真实性。金龙机电也同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金美欧是否被通缉,目前真相并未完全揭开,有媒体信息称,金龙机电原董事、上市公司实控人之女金美欧之所以深陷“在逃”传闻,或许是由于股东内部的纠纷所引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也发现,作为金龙机电的控股股东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控股集团)此前曾出现过内部纷争。 工商注册资料显示,金龙控股集团共有12名自然人股东,而浙江省温州市中院(以下简称温州中院)2015年1月12日作出的数份民事判决书透露出,吴建华、黄志安、金利华、吴志敏等4名自然人股东因股东知情权纠纷,曾起诉集团。 针对上述事项,1月10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试图就上述股东内部纠纷向金龙控股集团实际控制人金绍平求证,但其并未正面回应。而金利华则表示,“这和媒体有什么关系”。 ●杭州警方:正核实网传文件 金龙机电在1月9日发布的澄清公告中表示:金美欧本人表示目前在家专心照顾小孩,未收到任何政府部门的立案侦查、通缉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而金龙机电也表示,经自查后,认为不存在公司前董事金美欧挪用公司5100万元资金的情况,公司向公安部门书面问询,但从未收到公安部门的正式回函文件。至公告发出时,没有权威机关向公司证明该通缉令的真实性。不过,金龙机电依然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当晚,还有媒体就“金美欧被公安机关通缉在逃”的传闻,向杭州市公安局方面进行求证,并报道称,对网上流传的写有金美欧个人信息的《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经侦大队则表示:“在逃人员情况都是公安的内部信息,怎么可能外流?” 针对上述信息,1月10日上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向杭州市公安局公共关系处求证,相关负责人表示,“有关媒体求证公安部门的报道我也看到了,不清楚他们是怎样的来源。”这位负责人进一步表示,如果媒体采访的不是杭州市公安局权威部门,发声也不一定准确。此外,该负责人还表示,对于网传的《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目前杭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正在核实。 不过,《中国证券报》援引知情人士的说法称,金美欧之所以会陷入网传事项,或与其父亲执掌的金龙控股集团股东层面的纠纷有关,而金龙控股集团同时也是上市公司金龙机电的控股股东。 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则从温州中院的数份民事判决书中发现,吴建华、黄志安、金利华、吴志敏等4名金龙控股集团的自然人股东因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不服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判决,向温州中院提起上诉,起诉对象正是金龙控股集团。 ●集团内部股东摩擦始末 2014年4月,温州中院受理了上述案件,后于2015年1月作出判决。 当时的民事判决书显示,根据原审法院审理认定,吴建华、金利华等4人于2013年3月22日成为金龙控股集团新股东,2013年7月16日,包括金利华等4位新股东以全面系统地了解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为由,向金龙控股集团寄送了相关函件,要求查阅并复制金龙控股集团自2001年1月18日起至2013年5月30日止的所有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历年的全部财务会计报告、全部会计账簿等材料。但金龙控股集团签收函件后,既未提供相关资料供金利华等人查阅、复制,也未书面答复不同意查阅、复制的理由。金利华等因此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 上述庭审中透露出的部分细节,至少表明金龙控股集团股东之间曾存在摩擦。 在一审期间,金龙控股集团称,金利华承诺在金龙控股集团进行融资贷款时会无条件予以配合,现金龙控股集团为了正常经营周转需要融资贷款,但金利华却故意不予配合,反而毫无缘由地要求查阅公司的相关资料,其目的显然不正当。其次,金利华利用股东身份一度在金龙控股集团制造矛盾,造成一定损失,其成为股东仅几个月时间,就委托律师发函要求查账直至提起诉讼,结合其成为股东前后的表现,金龙控股集团有理由认为其目的不正当,企图损害公司的形象和利益。 最终,一审法院支持了金利华等人部分的诉讼请求,判决金龙控股集团提供2013年3月22日至2013年5月30日期间的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供金利华等人查阅和复制。 此后,金利华等人又因对原审法院的上述民事判决部分不服,而向温州中院提起上诉。判决书显示,温州中院将金龙控股集团需提供的部分可供查阅、复制的材料期限延长至2001年1月18日至2013年5月30日。 1月10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试图就上述股东层面纠纷,是否最终导致了金美欧被传挪用公司5100万元款项一事,向金龙控股集团实际控制人金绍平求证,但其手机始终无法接通。同日,金龙控股集团股东之一金利华则表示不愿就此事接受采访,“没必要说这事。” 之后再次接听记者电话时,金利华称:“是否有股东间的纠纷这和媒体有什么关系,金美欧卷款携逃是真是假我怎么会说,透露一点消息对我来说没有意义,不可能说这个事情的。” 对于金利华等4位股东与金龙控股集团纠纷的起因,1月10日上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曾致电金利华等四人的委托代理人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洋,但对方也不愿再提此事。 东方环球影城项目调查 集团出资5100万的公司大股东易手金美欧个人 在4位股东与金龙控股集团的股东知情权纠纷暂告一段落的2015年,金美欧成为天津乐宝乐尔旅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乐宝乐尔)的大股东。工商资料显示,天津乐宝乐尔的注册资本为1亿元,自然人金美欧与天津广鸿伟业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鸿伟业)为其股东,其中,金美欧认缴出资额恰巧是5100万元,为公司大股东。而天津乐宝乐尔的2014年年报显示,当年该公司股东是金龙控股集团与广鸿伟业,其中金龙控股集团认缴出资额为5100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天津调查发现,天津乐宝乐尔曾在当地间接有着一个号称“与上海迪士尼项目抗衡”的大型主题公园项目,该主题公园项目虽建设迟缓,其楼盘部分目前却销售火爆。但是,金美欧已在2015年成为天津乐宝乐尔大股东,而金龙控股集团没有直接持有公司股权。 2015年8月,位于天津西青区的东方环球影城项目正式开盘,而该项目的开发商天津维多利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多利亚地产),为天津乐宝乐尔的全资子公司。 东方环球影城官方网站在介绍主题乐园时表示:其娱乐价值将超过美国本土的迪斯尼和韩国首尔的乐天世界,建成以后将是世界最大的室内主题公园。当时天津媒体也报道称,项目预计在2016年开业,年可接待游客500万人次,实现年营业收入10亿元,利税4.5亿元。 从目前来看,东方环球影城2016年开业的计划,显然已经落空。1月9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位于天津市西青区的该项目现场看到,主题乐园及影视城目前只是完成了部分钢结构的搭建。 对于东方环球影城的工期,《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于1月9日来到该项目所在的中北镇政府采访了解,但截至发稿时,并未得到政府方面的回应。 不过,相比于主题乐园及影视城建设的迟缓,东方环球影城门口矗立的2016年10月加推房源广告,却又在表明这里销售的火爆。 1月8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购房者身份来到售楼处,多位销售人员称,自开盘以来,价格已在2016年完成翻番。一位王姓置业顾问表示,公寓在2015年8月开盘,均价7700元/平,目前已涨到16000多,而loft开盘价为8800元/平,目前也涨到了17000元/平。 该置业顾问还透露,东方环球影城的地块的使用年限自2013年开始。《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彼时金龙控股集团通过天津乐宝乐尔控制着天津维多利亚。不过,从工商信息来看,金美欧已在2015年成为天津乐宝乐尔的大股东,而金龙控股集团已经放弃直接持有股权。 在成立天津乐宝乐尔之前,金龙控股集团在天津已拥有另一家房地产平台。工商资料显示,天津维多利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多利亚投资)由金龙控股集团对其认缴出资额4590万元,法定代表人金绍平出资510万元。天津乐宝乐尔、广鸿伟业、维多利亚地产、维多利亚投资的2015年年报显示,这几家公司的通讯地址,都在金龙控股集团投资兴建的当地维多利亚酒店。 记者曾致电天津乐宝乐尔方面,采访东风环球影城方面的问题,但相关人士拒绝予以置评。
金龙控股 金美欧“在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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