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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金龙遭财政部罚款2.6亿元 追回补助金5.2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16-11-28 20:41:42

财政部决定对苏州金龙公司作出按违规问题金额的50%处以25,960.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金龙汽车11月28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龙”)11月25日收到财政部下发的《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2016]46号,以下简称“《处罚决定书》”)和《财政部关于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处理决定》(财监[2016]50号,以下简称“《处理决定》”)。

根据《处罚决定书》与《处理决定》,2016年2月至3月,财政部组织检查组对苏州金龙公司2013年至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查出主要问题如下:

截至检查日,苏州金龙公司申报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1,683辆车截至2015年底仍未完工,但在2015年提前办理了机动车行驶证,不符合申报条件,涉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1,921万元。

财政部决定对苏州金龙公司作出按违规问题金额的50%处以25,960.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苏州金龙公司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25,960.5万元缴入中央国库。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同时,财政部决定追回苏州金龙公司2015年中央财政预拨资金51,921万元,该笔资金将在2015年度资金清算过程中予以扣减;从2016年起取消苏州金龙公司中央财政补助资格。苏州金龙公司2015年度中央补助清算资金将在缴纳罚款后按程序下拨。苏州金龙公司应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整改完成并经四部委验收合格后,可以恢复苏州金龙公司中央财政补助资格。

金龙汽车表示,经慎重考虑,苏州金龙公司拟接受财政部的处罚决定和处理决定。苏州金龙公司将按照《处罚决定书》的要求按时缴纳罚款,争取苏州金龙公司2015年度中央补助资金能尽早执行清算。苏州金龙公司将按照《处理决定》的要求进行整改,积极配合整改验收,尽快恢复中央财政补助资格。

责编 何小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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