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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首发布重大诉讼事项进展 控股权现异动

每日经济新闻 2016-10-20 00:54:18

每经编辑 每经实习记者 刘宗根 每经记者 曾剑    

◎每经实习记者 刘宗根 每经记者 曾剑

备受股民关注的*ST天首(000611,SZ)控股股东合慧伟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慧伟业)与河北省久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久泰)股权转让纠纷案有了新进展。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10月19日晚,*ST天首发布了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称公司近期收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判决书裁定合慧伟业将其持有的四海股份(即*ST天首)4000万股股权转至河北久泰名下,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会因为诉讼判决结果易主,而接收人正是河北久泰。

记者注意到,二者的纠纷缘起一纸协议。2013年12月3日,合慧伟业与河北久泰与签订的《合作协议》,协议约定河北久泰分别于2013年12月5日和15日通过委托贷款或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方式,向合慧伟业提供5000万元和2亿元的借款,合慧伟业以其持有的四海股份4000万股股份为该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并在上述款项于上述日期完成后3日内办理股票质押登记。

由于河北久泰未在限期内完成付款事项,合慧伟业也未按约定日期办理股票质押登记,因此,双方就《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条款也相应未按约履行,合慧伟业因此被河北久泰送上被告席。2014年10月22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值得关注的是,早在2015年5月29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作出一审《民事判决书》,裁定被告合慧伟业将其持有的四海股份4000万股股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变更登记至河北久泰名下,并以3亿元为基数支付违约金。同年6月19日,合慧伟业及马雅表示不服判决结果并上诉,2016年9月23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判决。

*ST天首表示,本次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判决增加了*ST天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的可能性。然而结局或仍有变数,被告合慧伟业称不服判决结果,将再次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如若再次上诉后法院仍维持原判,*ST天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将会被坐实。据悉,合慧伟业持有公司4000万股股份,以12.43%的占比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邱士杰先生则为现任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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