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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酒业否认虚构逾5亿销售 仅称未按发货来确认收入

每日经济新闻 2016-08-05 01:18:08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谢振宇 黄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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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谢振宇 黄丽

作为国内第一家中外合资葡萄酒公司,王朝酒业(00828,HK)2005年在港交所上市,此后一度与张裕、长城一起位列行业前三强,甚至在2010年营收高达16亿港元。

2013年3月,王朝酒业因“内幕消息”停牌,直到去年9月才披露背后主要缘由,起因是公司会计事务所普华永道收到匿名人士的几封举报信,第一项举报即“王朝酒业在2010年与客户A的4.3亿元货物交易为虚构”。举报信还称,王朝酒业在2010年~2011年之间与其多个客户虚增销售业绩。

今年8月2日,据王朝酒业公布来自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安永的调查报告显示:天津王朝销售公司与客户A在2010年签订了总额4.5亿元的销售协议,并于当年确认了3.5亿元的销售收入。同时,公司管理层否认虚构收入,称为正常经销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王朝酒业对客户A的销售实际是先开票后发货,发货也多在2011、2012年。在谈及与客户A等代理商的销售情况时,王朝酒业管理层多次坦承,按照实际发货时间对销售收入进行分段确认,比按照开票时间一次性确认更合适。

对于面临虚构收入等举报,昨日(8月4日),王朝酒业方面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回复称,可见“调查报告的管理层的回复”。

数亿元大单被指虚构

在8月2日晚披露的共计40页的安永调查报告中,王朝酒业与客户A的经营往来是核心之一。据王朝酒业介绍,客户A为一位上海客户,于2010年末由公司委任为华东地区老干红和半干白的主要分销商。

但据举报信称,为了达成销售目标和获得相应奖金,上海王朝销售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王朝)与客户A在2010年达成一份代理协议,随后,客户A支付了4.3亿元并获得发票。但客户A并不提货、自己也不负责销售,而这销售4.3亿元库存的义务完全由上海王朝完成,协议中上海王朝还承诺在2011年完成存货对外销售,并归还货款和相应利息。

安永的调查报告指出,在签署该份代理协议之前,客户A已是王朝酒业的经销商。不过,该份协议签署并非是与上海王朝销售公司,而是天津王朝销售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王朝)。

原来,2010年11月11日,客户A与天津王朝达成一份总代理协议,成为其两款酒的华东总经销商,相应条款还包括,天津王朝以两种方式组织华东地区签约经销商到客户A处进货。同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客户A采购4.5亿元货物并于2010年末前支付全部金额,而天津王朝承诺配合消化库存。但到了2011年春节后,双方将合同金额缩减至3.5亿元。

但对于被举报与客户A合作系为虚构收入,王朝酒业方面予以否认。王朝酒业执行董事称,客户A此举是为了稳定市场中本集团产品的售价,减少浙江和江苏省的串货现象和为春节备货。

安永在调查时也发现,一位前执行董事电脑中的草拟文件称,客户A作为战略合作商,“承担满足短期财务报表需求的总蓄水池功能”,“根据本集团的需要,客户A可进行储货,扫除季报、年报对企业短期销售目标的困扰”等内容。

王朝酒业管理层2014年2月向安永回复称,代理协议下的所有交易均属真实有效且已实际履行。其还称,与客户A合作的目的并非“满足本集团短期财务报表需求与销售业绩需要”,但对于前董事电脑中的草拟文件,王朝酒业称这并非管理层决定,文件实为销售业务人员撰写并报送给公司,“业务人员个人表述并不能代表管理层对于本集团和客户A合作关系的理解”。

王朝酒业管理层向安永提供的资料还显示,向客户A的下游经销商送货时间分布在2010年12月到2013年5月中旬,共计约3.22亿元,另有2800万元货物为客户A自留货物及未送货物。

承认按发货确认收入更合适

王朝酒业向客户A承诺协助其销售并返利的前提下,最终产生了3.5亿元的销售往来,但货物先是寄存在王朝酒业的仓库,再发货给下游经销商。

调查报告称,王朝酒业管理层2014年2月的回复中指出,公司于2010年末确认3.5亿元销售收入,并不违反当时法律法规。但王朝管理层在2016年5月的回复中提及,根据现有资料来看,按照实际发货时间对销售收入进行分段确认比2010年开票时一次性确认更合适。

举报信还称,王朝酒业在2011年,按照2010年与客户A签署协议的模式与客户B签订了相似的协议。其还举报,王朝酒业2010年和2011年两年中第四季度采购额度总计超过5000万元的几个客户,就是配合其虚构业绩的另一方。安永和普华永道前后共收到5封举报信。

安永的调查报告显示,针对和客户B的销售往来,王朝酒业在2011~2012年开具增值税发票和收到货款8000万元。但客户B于2013年3月28日出具的物权证明,截至2012年12月31日尚有含税销售额价值约1500万元的货物暂时存放于王朝酒业仓库。

对于与客户B的经营往来,王朝酒业管理层2016年5月回复称,由于国内葡萄酒市场的变化以及国家有关政策变化的影响,导致产品销售进度缓慢,远低于协议约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调查报告显示,王朝酒业对客户C、客户D进行销售时也未完全按发货时间来确认收入。

对于先压货给经销商,王朝酒业称,此举是为了让大商有积极性挺价,防止老产品价格下跌,也是借鉴了国内一些同行的通行做法。

记者注意到,安永的调查报告,并未对相应问题给出明确结论。此前,行业内有众多对客户A、客户B的猜测,并分别直指上海某白酒大商和某深圳上市公司。对两位客户的具体身份,王朝酒业向记者回应称,按照与客户之间的商业保密协议条款, 不可向外披露。

葡萄酒专家、WBO葡萄酒商业观察总编辑杨征建认为,被举报对王朝酒业来说是件好事,“利空出清才有利于轻装上阵,否则永远背负虚报业绩的包袱。”

近年来发展不容乐观

近年来,王朝酒业一直深陷虚假交易和财务造假质疑,第二大股东、著名外资酒业集团法国人头马集团因其正面临的欺诈指控多次减记资产。

始创于1980年的王朝酒业,是中国第二家、天津市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其合资外方为世界著名的法国人头马集团亚太有限公司。2005年,王朝酒业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成为香港主板第一只葡萄酒类股票。

巅峰期,王朝酒业与张裕、长城共占国内葡萄酒销售份额的半壁江山,销售网络也遍布全国。

近年,由于一直停牌调查,王朝酒业自2013年开始没有披露过年报,但从公开的净利情况看来,近来陷入亏损境地。王朝酒业2010年还曾实现1.59亿港元盈利,但随后便一路急转直下。公开数据显示,2012年王朝酒业亏损1.88亿港元,2013年更是巨亏3.56亿港元。

对于亏损原因,王朝酒业解释称,是市场对于酒品类产品需求结构改变,中至低档次产品占比增加,平均出厂价下跌。

市场层面更难乐观。据酒行业媒体报道,此前销售网络曾遍布全国的王朝酒业,除了部分主要市场,其产品在市面上也已经少见,曾经的主要市场浙江、福建、上海等地,也遭遇了口品牌以及国产品牌的蚕食。

“管理层变动太频繁,在2013年‘三公消费’限制后,无法及时调整政策,导致其市场份额被其他品牌压缩。”杨征建认为,这是王朝走到当前困境的主要原因。《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12年底后,王朝酒业在重要高管岗位变动较为频繁,负责销售的高管多次更换。

对于近年业绩情况和市场策略,王朝酒业方面向记者称,公司争取于2016年底之前发布2012年~2015年业绩。市场方面,公司将按中国经济新常态及促进消费的政策下调整产品组合及销售策略配合市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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