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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局及天津松江股东被上证所监管关注

每日经济新闻 2016-05-27 15:35:22

每经投资宝(微信公众号:mjtzb2)从上证所官网获悉,近日中铁二局(600528)及天津松江(600225)股东被上证所予以监管关注。

每经编辑 王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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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王一鸣

每经投资宝(微信公众号:mjtzb2)从上证所官网获悉,近日中铁二局(600528)及天津松江(600225)股东被上证所予以监管关注。

经上证所查明,2015年度,中铁二局与中国中铁、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89.12亿元,较预计金额68.81亿元增加20.31亿元,该超出部分占201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60.82亿元的33.39%,但公司直至2016年3月25日才披露上述事项,2016年4月14日才补充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据悉,公司201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年初股东大会的授权金额,且超出部分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公司未及时就超出部分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及相应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指引》等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邓爱民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前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上证所表示,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其正常经营范围事项,对于实际发生金额超出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也未及时履行规定程序的情况,鉴于此类行为没有明显的违规故意,对公司利益的影响不大,一般应予口头警告。但本案中,另经查明,2014年度,公司已经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未履行程序即超额实施的情况,交易所曾就此事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口头警告。公司既然在2014年已经出现过类似违规的情况,但并未吸取教训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致使2015年度因同类事项再度出现违规,应当酌情从重处理。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对中铁二局和时任董事会秘书邓爱民予以监管关注。

同日,被上证所予以监管关注的还有天津松江的股东上海沅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经上证所查明,2016年4月8日,上海沅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上海沅乙”)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800万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92%。减持后,上海沅乙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6.77%降至4.84%。上海沅乙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在减持公司股份至5%时,未按规定及时停止减持行为并披露提示性公告,仍继续减持股票,违规减持比例达到0.16%。

上海沅乙的上述减持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修订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第二十一条以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有关规定,上证所对上海沅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予以监管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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