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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70年产权取消? 业内称传言为推高房价

邦地产 2016-01-03 22:53:33

据说2016年第一条狂刷地产界的流言是“2016年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不再新建!”但取消70年土地年限真的能成行吗?

每经编辑 王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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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载于“邦地产”微信公众号real-estate-circle)

“2016年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不再新建!一手房80%已封盘停售,很多楼盘都已涨价30%!”

这两天的微信朋友圈到处都在传这样一个消息。搞得很多朋友都跑来问邦爷,取消70年土地年限是真的吗?

取消70年限:为什么注定只能是传言

面对这样的传言,邦爷真的只有呵呵了。因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公告中表示,中国将鼓励房地产开发商降低房价,以消耗一部分库存。国家将推动地产商的整合,并鼓励他们改变自己的营销策略,并撤销对房屋所有权过时的限制。

大家看清楚啊,官方说的是“要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而不是“撤销房屋所有权过时限制”。

而“永久产权“的说法显然是误读。屋产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得到《宪法》保护。根据《物权法》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我们一般说的40年、50年、70年的设限是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规定,中国土地实行公有制,分为“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两种形式。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最高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最高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最高为40年。

因此,在土地私有化之前,取消70年的土地使用权是毫无可能的。

谣言发布的险恶用意:卖掉那些卖不出去的房子!

优淘城总裁薛建雄认为,这就是开发商为了卖房子做的宣传!“过去有些房子不好卖,土地使用权已经用掉了五年、十年,现在就担心购房者因为产权只剩下三四十年而不买他的房子。还有比如房产权还有67年的房子卖三万,而剩下58年的房子原先只敢卖两万,现在市场火爆之后,两万多的也想卖三万块,所以会做这样的宣传。”

邦爷也注意到了,上述取消70年使用权限的传言,主要都是中介在传。他们的用意当然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放那么劲爆的消息,无非是因为房子不好卖,想多赚点佣金回家过年。

要提醒的是,买房之前一定要仔细确认使用年限的问题,因为《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至于续期是有偿还是无偿,《物权法》中并未明确规定。但是《土地法》上写着,土地使用到期限得继续交钱。两个法中一个告诉你可以有权利继续住,另一个法告诉你再交点钱,交多少钱,续多长时间,却并没有明确规定。

不过,取消房屋所有权限制更重要的是为不动产登记开路。不动产登记制度有两个功能:一是明晰和保护产权,二是便利和保障交易。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实施意味着中国将形成一套独立的、全国联网的不动产登记系统和制度,这套系统是今后房产税全面征收的基础,并将对未来的房地产调控手段产生影响。

关于产权,还有很多待完善的法律法规和细则,不过,70年土地使用权的取消,在眼下是看不到可能性了。

 

编辑:王婷婷 审核:杨羚强 终审:蔡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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