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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凤英:关于加强城市交通综合治理法制建设的建议

2015-03-03 16:28:57

建议站在国家法律、制度层面进行具有前瞻性的顶层设计,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符合国情的相关法律和配套制度体系,保障各项交通治理措施的推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每经编辑 黄涛

问题&分析:汽车限购限行政策引发各界广泛质疑

对于城市交通拥堵治理,汽车限购政策,具有简单、便利、易操作、见效快等特点,因此被一些交通压力较大的城市所效仿。然而,汽车限行和限购政策对“治堵”在短期效应结束后,其持续治理效果并不乐观,所谓“治标不治本”,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其科学性与合法性也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争议和质疑,尤其是引发公众对政府“懒政”的质疑。如何更有效地解决城市道路交通拥堵难题,已成为我国城镇化发展道路上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1、各地陆续推出的限购和限行政策难脱“懒政”之嫌,并衍生新的社会问题,城市交通综合治理亟需国家立法规范。

过去两年间,每当一地推出自己的汽车限购限行政策,得到的往往不是叫好声,而是广泛的社会各界和公众质疑。公众质疑的包括:相关政策的出台似乎缺少必要的法律程序约束,地方行政权力的发挥空间比较大,对于什么情况下可以限购、什么情况下需要限行,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更为合理有效,地方相关政策制定的依据是否科学合理,似乎缺乏足够的公开论证。问题的核心还在于相关配套法律和制度规范的滞后,如何引导各地更高效地进行城市交通综合治理,急需国家在立法层面进行规范,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依据。

公众的质疑还包括,限购现行政策造成公民买车、用车权利的不同程度受损,对于已有车家庭还好,面对的主要是限行少开车的问题,对没有车而想买车的家庭,限购政策显然造成较大的不便。由此衍生出来的一系列社会公平问题也不容忽视。

2、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建设与管理上缺乏统一协调和整体战略。

当前我国城市交通拥堵问题,主要是由于城市布局不均衡、中心区功能严重集聚造成的,人口和工商业活动大都高度集中在狭小的市中心区内,郊区和周围卫星城镇的发展则相对滞后,由此导致中心区与边缘区在人口和产业活动密度上严重失衡,中心区的人口和工商业活动过度拥挤,而边缘区的发展受到抑制。

此外,很多城市的城市建设规划和道路交通规划缺乏前瞻性与科学性。很多地方的发展过度依赖于房地产业的发展,导致形成道路交通规划被动地适应城市商业功能开发和房地产业的发展,造成不合理的路网分割 ,最终影响整个城市的运营效率。

3、新型智能化科技手段应用不足,城市交通综合管理滞后。

此外,业界对限购限行政策的质疑还包括:限行限购政策不是在积极探索合理进行城市规划与区域功能布局、创新交通管理、以及运用最新的网络信息科技手段等进行智能化的交通综合治理,难脱简单粗暴的“懒政”之嫌。

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形成的原因错综复杂,治堵过于依赖“限”,限制的只是汽车保有量的增长幅度,没有充分利用好现代智能化交通等高科技成果,基于最新现代化科技手段的智能交通系统的优势在于:不仅可缓解交通拥堵,而且可在经济、环境和安全上提供最佳解决手段。但各级地方政府对智能交通系统和智能科技技术应用的研究不足,制约了公共道路的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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