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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首个地方版农险办法 明确保障范围和政府职责

每经网 2015-02-10 09:15:51

每经记者 施娜 发自浙江杭州

昨日(2月9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浙江保监局获悉,近日,《浙江省实施〈农业保险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发布,并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

据悉,《办法》将贯彻《农业保险条例》与浙江省农业保险的实践探索相结合,是全国首个出台的农业保险地方性政府规章。

浙江保监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农险保障范围和政府职责,运用市场化手段推进农业保险。

《办法》将农业保险和涉农保险活动及其管理都纳入适用范围,明确规定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中因保险标的遭受约定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保险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农房等财产保险,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和保证保险,涉农贷款信用保证保险,以及涉及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从业人员的生命、身体等方面的短期意外伤害保险,均适用。

《办法》同时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有关政策措施,支持保险机构创新农业保险和涉农保险产品,逐步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险保障程度;鼓励保险机构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和涉农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和商业银行合作,开展农业和涉农贷款保证保险、信用保险、保单质押等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对浙江省在全国首创的“共保体”模式予以确认,明确“省人民政府依据《农业保险条例》规定,引导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等方式开展农业保险或者涉农保险业务。

此外,《办法》规定,被保险人如有虚构保险标的或者虚报参保数量骗取保险金的,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等行为的,3年内不得享受农业保险和涉农保险的保险费财政补贴。

数据显示,2014年,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全省405.63万户农户,保费规模7.84亿元,提供农业风险保障432亿元,浙江省已建立三农保险服务站743个,三农保险服务点8534个。

据了解,浙江省现已探索开发了养蚕等地方特色保险,并积极探索农业保险从保障自然风险向市场风险拓展,开展了生猪价格指数、芦笋价格指数保险试点。目前,浙江各类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40个,是全国农业险种最多的省份之一。

责编 邬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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