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网 2015-02-05 20:03:43
2月5日,温州鹿城区金融办对一家P2P网贷平台开出"违法放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万元。
每经编辑 施娜
每经记者 施娜 发自浙江杭州
2月5日,温州鹿城区金融办对一家P2P网贷平台开出"违法放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万元。
据悉,这是《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施行以来,温州开出的全国首单P2P企业"违法放贷"罚单。
鹿城区金融办人士称,该P2P网贷公司在没有获得相关金融业务许可的情况下,以P2P网络借贷的名义,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宣传,吸收公众资金,再以公司自身名义进行放贷,从中赚取利差。此行为违反《条例》规定,已经构成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和违法放贷的违法行为,因此依据《条例》规定对该P2P网络借贷企业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民间融资当事人和担保公司、投资咨询公司、民间融资信息服务企业等机构,不得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资金,不得违法发放贷款。
据了解,目前温州有70多家p2p企业。对此,温州市金融办人士表示,P2P网贷的发展与监管将成2015年温州金改重要内容。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读者热线:4008890008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