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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重大利好 8股或率先上攻(名单)

证券时报 2014-10-08 08:14:29

*ST超日:重整草案出炉江苏协鑫领衔

*ST超日(002506)10月7日晚间披露管理人制定的重整计划草案。《草案》确定由江苏协鑫能源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作为公司重整案的投资人,经重整的公司仍是一家在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ST超日因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自2014年5月28日起暂停上市,11超日债于2014年5月30日起终止上市。超日太阳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法院于2014年6月26日裁定受理超日太阳重整并指定管理人。

根据《草案》,超日太阳以资本公积的股本溢价转增股本16.8亿股,该部分股份由公司全体股东无偿让渡,并由投资者支付14.6亿元受让,加上超日太阳处置资产和借款筹集的不超过5亿元资金,用于支付重整费用、清偿债务、提存初步确认债权和预计债权以及作为超日太阳后续经营的流动资金。经测算,支付重整费用及偿债等用途资金约18亿元。

对于债权受偿方案,《草案》明确,职工债权、税款债权以及20万元及以下的普通债权将全额受偿,有财产担保债权按照担保物评估价值优先受偿;普通债权超过20万元部分按照20%的比例受偿。按照上述方案受偿后未获清偿的部分,超日太阳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11超日债作为有财产担保债权对于超日太阳提供的担保物评估价值3064.82万元优先受偿,每张11超日债债权金额本息合计约111.64元,可以优先受偿约3.06元,剩余约108.58元作为普通债权受偿。

根据评估报告,以2014年6月26日为基准日,超日太阳全部资产评估价值为4.76亿元,其中为特定债权设立担保和涉及建筑工程优先权的财产评估价值为9801.06万元。按上述草案计算,普通债权受偿率约3.95%,且实际破产清算的清偿比例可能低于预估。

《草案》称,超日太阳将继续原有部分经营业务,并将重新布署和整合生产经营格局,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争取符合申请股票恢复上市的条件。江苏协鑫将通过重整的债务重组收益及恢复生产带来的经营性利润,使超日太阳2014年实现净资产为正,经审计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可达到正值,且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并通过更换管理人员、恢复生产、拓展市场,使超日太阳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使超日太阳2015年满足申请恢复上市的各项要求。

江苏协鑫还承诺,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重整后通过恢复生产经营、注入优质资产等各类方式,使超日太阳2015年、2016年实现的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亿元、8亿元,否则将以现金进行利润补偿。

《草案》也提醒投资者,依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上述重整计划如不能获得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以及法院裁定批准,超日太阳将破产清算。

责编 何剑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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