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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科材料并购标的惹官司 原著作者诉新《雪豹》侵权

2014-09-11 00:25:48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张静 实习记者 李俊明发自西安    

每经记者 张静 实习记者 李俊明发自西安

鑫科材料 (600255,14.59元)拟以9.3亿元收购的西安梦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梦舟文化)近日再陷官司。

梦舟文化拍摄的 《雪豹坚强岁月》(也称新《雪豹》)刚播出,就被原著作者周军控告侵权。2014年6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为,梦舟文化的改编、拍摄行为不侵犯其著作权,驳回了周军的诉讼请求。近日,周军再次上诉。

鑫科材料董事会秘书庄明福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与梦舟文化有协议内容,属于梦舟文化的纠纷由它自己来解决。

新《雪豹》引纠纷

今年8月2日,鑫科材料发布非公开发行预案修订版,公司拟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不超过13.2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其中9.3亿元用于收购梦舟文化100%股权。

鑫科材料公告显示,梦舟文化的主营业务为电视剧的投资、制作与发行业务,已投资制作了《雪豹》、《黑狐》、《苍狼》、《雳剑》、《风影》等知名电视剧作品,其中由周军所著小说《特战先驱》改编的《雪豹》知名度最高。

上述评估报告还称新剧新 《雪豹》已拍摄完成,并于2014年6月取得发行许可证。然而新《雪豹》刚播出,就被原著作者周军控告侵权。其中争议焦点在于,梦舟文化拍摄新《雪豹》行为是否构成对周军依法享有的著作权的侵犯。

2014年6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梦舟文化的改编、拍摄行为不侵犯其著作权,驳回了周军的诉讼请求。

9月2日,《雪豹》原著《特战先驱》作者周军的代理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王军,在其新浪微博链接了周军的 《版权侵权媒体声明函》,周军在该函中称,就小说 《特战先驱》著作权受侵权行为,已正式委托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王军律师团队,启动司法诉讼程序。王军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称,纠纷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但他不愿透露更多进展。

其实梦舟文化卷入影视作品的拍摄、播放纠纷已非首次。2013年至2014年,梦舟文化就因其制作的电视剧《霹剑》剧集数目由40集变更为30集引起纠纷,与河南电视台两度对簿公堂。

纠纷无关上市公司

鑫科材料董事会秘书庄明福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称,目前鑫科材料还未正式收购梦舟文化,“梦舟文化还不属于鑫科材料的子公司。”鑫科材料与梦舟文化有协议内容,属于梦舟文化的纠纷由梦舟文化来解决,它必须要解决。

关于梦舟文化的收购进程,鑫科材料董事会秘书庄明福称,鑫科材料将通过定增收购梦舟文化,但是目前定增收购申请材料已获证监会受理,但何时上会现在还没确定。

鑫科材料主营铜基合金、电缆业务。随着近年来影视公司不断成为跨界收购的“猎物”,鑫科材料也涉足其中。2013年9月,上海泽熙增煦投资中心通过定增认购股份成为鑫科材料第二大股东。此后,原本固守铜基合金、电缆业务的鑫科材料迅速开始涉足影视、新能源锂电池与民营银行等领域,积极向多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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