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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磊股份违规占款一犯再犯 董事长被证监局勒令“下课”

2014-08-01 00:52:12

每经编辑|每经记者 宋戈    

每经记者 宋戈

面对宏磊股份(002647,前收盘价8.41元)屡禁不止的关联方占款问题,浙江证监局终于下了“重手”:认定宏磊股份董事长对关联方违规占款问题负直接责任,上市公司应当免除其职务。

董事长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浙江证监局认为,在去年发生的上市公司关联方宏磊控股违规占款8.33亿元事件中,戚建萍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认定戚建萍为不适当人选,在宏磊股份做出免除其高管职务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同时,宏磊股份应当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免除戚建萍相应董监高职务的决定。

资料显示,戚建萍身为宏磊股份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6396.28万股。同时其在宏磊股份身兼多职,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和代董秘职务。

对于浙江证监局的处罚结果,宏磊股份表示,公司及当事人服从上述决定,接受行政监管措施,对违规行为向监管机构表示检讨,向广大中小投资者表示歉意。

一年后故技重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这已不是宏磊股份首次出现关联方违规占款的情况。2012年,上市公司通过铜材交易平台从事铜材贸易业务,以票据形式进行了筹融资,公司应收票据大部分由关联方宏磊控股及其关联方领取使用。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关联方占用宏磊股份票据金额高达4.74亿元。

此后,宏磊股份及相关人员均遭到了处分:宏磊股份、董事长戚建萍、董事戚建华、戚建生等董监高以及时任财务总监俞晓光遭浙江证监局公开谴责。2013年9月,戚建萍、俞晓光被证监局予以警示。

然而,这样的处分显然没有让宏磊股份得到教训。今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3年年报时发现,公司关联方宏磊控股通过占用应收票据和铜材贸易款等方式,累计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8.33亿元。

面对宏磊股份的“屡教不改”,浙江证监局终于下了“重手”。今年5月份,宏磊股份被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7月28日,公司财务负责人被警示;今日,董事长遭遇“下课”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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