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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义乌启动个人贸易外汇管理试点

每经网 2014-07-04 10:19:15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7月1日起,浙江义乌市在全国率先开展个人贸易外汇管理试点,其中“市场采购”、“跨境电子商务”出口贸易方式在全国率先纳入个人贸易外汇管理试点范围。

每经记者 徐杰 发自浙江

中国跨境贸易重镇浙江义乌在个人贸易外汇管理方面正做出新的尝试。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7月1日起,浙江义乌市在全国率先开展个人贸易外汇管理试点,其中“市场采购”、“跨境电子商务”出口贸易方式在全国率先纳入个人贸易外汇管理试点范围。

此前,2011年12月1日,浙江省启动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试点,要求企业按照“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2012年8月1日,全面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后,进出口核销制度已退出历史舞台。到了2013年,随着个人贸易外汇业务规模的增大,解决个人贸易收结汇难题,促进个人贸易便利化成为外汇局管理重点。

据介绍,个人贸易外汇管理改革试点突破了货物贸易“谁出口、谁收汇”的限制,委托代理公司出口的贸易货款允许个人直接办理收结汇;同时,简化了业务办理单证,个人贸易货款结汇无需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这些举措将积极推动个人贸易便利化,加快义乌外贸经济发展。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张周平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此举通过简化个人贸易流程,将极大助推义乌跨境电商出口业务的发展。新举措可看出义乌对跨境电商的发展进行的探索,以更好推进转型升级。

据浙江义乌海关公布的一季度的对外贸易数据,义乌市实现外贸进出口总值40.6亿美元,同比增长8.2%。其中,出口39.5亿美元,同比增长7.3%;进口1.1亿美元,增长47.2%。

与此同时,不少金融机构积极开展跨境金融探索。据农业银行浙江分行提供的数据显示,2013年,农行浙江义乌分行国际结算量达100.59亿美元,跨境人民币业务量达28.88亿元。其中,个人跨境人民币结算6.75亿元,系统内排名全国第一。

张周平认为,银行业对个人贷款结汇的新举措,势必让更多外贸企业有更好的资金流转,助推企业发展。

责编 赵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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