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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数进口食品“三宗罪”

新华网 2014-06-15 17:30:00


“三宗罪”之二:使用假冒原料

今年端午节期间,重庆消费者高先生在重庆多个大型超市为孩子购买了进口“杏仁糖”。打开食用时才发现,商品配料表上明明写的是“杏仁”,产品中却是扁桃仁。实际上,无论是成本还是营养价值,二者都有巨大差距。

对此,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不要盲目相信进口货。近年来,消费者多次投诉有进口食品打名称“擦边球”,误导消费者的问题。消费者在购买进口食品时,要仔细辨别名称与产品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则可凭购物凭证向工商部门或消协投诉进行维权。

 

责编 陈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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