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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规则出炉 IPO重启渐行渐近

2014-05-12 00:45:58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李智    

每经记者 李智

在证监会5月9日(上周五)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尽管新闻发言人邓舸公开表示:“预先披露并不代表企业马上就会发行”。但发审会大门的开启以及庞大的拟上市公司队伍依旧让投资者忧心忡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特别是在上周末,证券业协会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同时上证所和深交所也公布了新股发行的配套政策,隐约显露新股发行重启已经渐行渐近。

“做市值”难度倍增

在今年初新股发行重启时规定,若投资者想要申购上证所发行的新股,发行日为T,则该投资者需要在T-2日收盘时持有上证所1万元市值以上的股票,每1万元市值可获1000股新股申购权利。

这一规定让不少习惯于空仓打新的“职业打新者”非常头疼,但随后一些对应的“技巧”也应运而生:由于持有市值计算是在T-2日收盘这一时点,所以可采取T-2日收盘前买入,然后在T-1日开盘时卖出这一方法来获取申购资格。然而这一“诀窍”不久之后就将失去效果,投资者将面临更加困难的抉择。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上周五,上证所公布了关于修改《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的通知,投资者进行新股申购前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而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而在同一天,深交所也发布了几乎一样的规定。

深交所指出,调整投资者市值计算口径,主要是出于以下两点考虑:一是有利于增加符合资格投资者数量,提高投资者整体可申购额度。二是有利于增强市值计算规则的合理性,减轻新股申购对投资者二级市场交易行为的限制。

分析人士认为,网上申购新规意味着在接下来新一轮的新股发行启动后,突击买入“做市值”的办法已不再有效。不过,从另一方面讲,投资者持股也更灵活,比如在前10个交易日持有股份的同样有申购资格,不必专为获得新股申购资格而在T-2日收盘时被动持股。

业内预测:IPO最快5月下旬重启

对于广大普通投资者而言,与之关系最密切的无异于新股网上申购政策。在这一次的IPO配套政策调整中,针对机构的调整力度更大、约束也更多。其中最为直接的就是明确要求网下投资者参与网下申购业务,须持有1000万元以上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而市值计算规则与网上发行相同。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曾出现部分机构为了提升中签率,而报出多个档次申购价格的情况,但是这一方法或许将被终结。

此次上证所和深交所都规定,初步询价期间,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且只能有一个报价。从具体操作来看,网下投资者报价操作仍以配售对象为单位,同一机构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申报价格。对于管理多个配售对象的机构而言将以第一个报价的配售对象填报的价格为该机构的报价,此后其他配售对象如有不同报价,将自动更新该机构的报价。换言之,该机构最终报价以最后一个配售对象的最后一次申报价为准。

此次修订后的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也指出,路演推介期间,承销商和发行人与投资者任何形式的见面、交谈、沟通,均视为路演推介。承销商和发行人推介内容不得超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已公开信息的范围,不得对投资者报价、发行价格提出建议或对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做出预测。实施老股转让的,应当披露最终确定的新发行股票及老股转让的具体数量、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名称及数量等信息;发行后还应当披露保荐费用、承销费用、其他中介费用等发行费用信息,其中,新股部分承销费率不能高于老股部分承销费率。

此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还提出了承销商、发行人不得以代持、信托持股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并明确不低于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40%优先向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配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从5月13日起,证券业协会将受理网下投资者的备案申请。通过备案系统受理备案申请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工作,并将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公司予以公示。因此,有业内人士猜测,新股发行重启时间最快也要等到5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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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李智 在证监会5月9日(上周五)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尽管新闻发言人邓舸公开表示:“预先披露并不代表企业马上就会发行”。但发审会大门的开启以及庞大的拟上市公司队伍依旧让投资者忧心忡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特别是在上周末,证券业协会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同时上证所和深交所也公布了新股发行的配套政策,隐约显露新股发行重启已经渐行渐近。 “做市值”难度倍增 在今年初新股发行重启时规定,若投资者想要申购上证所发行的新股,发行日为T,则该投资者需要在T-2日收盘时持有上证所1万元市值以上的股票,每1万元市值可获1000股新股申购权利。 这一规定让不少习惯于空仓打新的“职业打新者”非常头疼,但随后一些对应的“技巧”也应运而生:由于持有市值计算是在T-2日收盘这一时点,所以可采取T-2日收盘前买入,然后在T-1日开盘时卖出这一方法来获取申购资格。然而这一“诀窍”不久之后就将失去效果,投资者将面临更加困难的抉择。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上周五,上证所公布了关于修改《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的通知,投资者进行新股申购前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而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而在同一天,深交所也发布了几乎一样的规定。 深交所指出,调整投资者市值计算口径,主要是出于以下两点考虑:一是有利于增加符合资格投资者数量,提高投资者整体可申购额度。二是有利于增强市值计算规则的合理性,减轻新股申购对投资者二级市场交易行为的限制。 分析人士认为,网上申购新规意味着在接下来新一轮的新股发行启动后,突击买入“做市值”的办法已不再有效。不过,从另一方面讲,投资者持股也更灵活,比如在前10个交易日持有股份的同样有申购资格,不必专为获得新股申购资格而在T-2日收盘时被动持股。 业内预测:IPO最快5月下旬重启 对于广大普通投资者而言,与之关系最密切的无异于新股网上申购政策。在这一次的IPO配套政策调整中,针对机构的调整力度更大、约束也更多。其中最为直接的就是明确要求网下投资者参与网下申购业务,须持有1000万元以上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而市值计算规则与网上发行相同。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曾出现部分机构为了提升中签率,而报出多个档次申购价格的情况,但是这一方法或许将被终结。 此次上证所和深交所都规定,初步询价期间,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且只能有一个报价。从具体操作来看,网下投资者报价操作仍以配售对象为单位,同一机构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申报价格。对于管理多个配售对象的机构而言将以第一个报价的配售对象填报的价格为该机构的报价,此后其他配售对象如有不同报价,将自动更新该机构的报价。换言之,该机构最终报价以最后一个配售对象的最后一次申报价为准。 此次修订后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也指出,路演推介期间,承销商和发行人与投资者任何形式的见面、交谈、沟通,均视为路演推介。承销商和发行人推介内容不得超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已公开信息的范围,不得对投资者报价、发行价格提出建议或对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做出预测。实施老股转让的,应当披露最终确定的新发行股票及老股转让的具体数量、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名称及数量等信息;发行后还应当披露保荐费用、承销费用、其他中介费用等发行费用信息,其中,新股部分承销费率不能高于老股部分承销费率。 此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还提出了承销商、发行人不得以代持、信托持股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并明确不低于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40%优先向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配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从5月13日起,证券业协会将受理网下投资者的备案申请。通过备案系统受理备案申请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工作,并将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公司予以公示。因此,有业内人士猜测,新股发行重启时间最快也要等到5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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