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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上交所否认达成互联互通协议

2014-04-03 00:43:39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曾子建    

每经记者 曾子建

昨日 (4月2日),有媒体报道称,港交所(0388.HK)与上交所已经就网络互通达成共识,未来上交所将承接内地QDII2(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买卖,并集中转交至港交所执行。上述报道还称,海外机构也可通过港交所直接投资A股,由上交所负责执行。

受上述消息刺激,昨日港交所股价午后出现放量大涨,至15时12分,涨幅超过5%,随后港交所宣布暂停交易。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昨日晚间,针对市场传闻,港交所发布了澄清公告。公告称,港交所注意到有传媒报道内地与香港地区可能建立市场互联互通,涉及港交所及上交所。港交所一直与内地相关机构就内地与香港地区市场可能建立互联互通进行洽谈。但港交所强调,于本公告日期 (4月2日),“有关洽谈并未达成任何结论,港交所亦未能确认有关洽谈将会达成建立市场互联互通的协议”。此外,港交所已申请2014年4月3日上午9时起恢复港交所股票及可转换债券交易。记者注意到,昨日19时23分,上交所也在官方微博上表示,已注意到媒体和港交所表态,上交所认为港交所信披符合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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