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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市规范发布

中国证券报 2014-02-14 08:39:38

本报记者任晓

中国货币网13日公布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发布的《关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市场人士指出,这是央行首次发布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市的规范。《通知》旨在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银行间债市行为,进一步规范理财产品在银行间债市的开户流程,有利于保护相关各方合法权益。

按照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披露充分的原则,央行要求实现每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者的标的物对应,对每只理财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未来理财产品的管理人和托管人应向央行上海总部报备。已开立银行间账户的,应在一年内根据《通知》的要求重新备案,并根据情况办理变更手续或重新开户。

《通知》并不是下发至所有银行,而是仅下发至16家商业银行。除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外,还包括中信、光大、华夏、平安、招行、浦发、兴业、民生银行、北京银行、南京银行和宁波银行。

此前,一些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的账户多为丙类户。去年债市风暴整肃时,理财产品在银行间债市开户一度被暂停,一些银行理财产品酝酿将账户升级为乙类户。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发文旨在进一步规范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市的行为,进一步规范了理财产品在银行间债市的开户流程,有利于管理理财产品的风险。“以往银行理财产品在银行间债市开的账户包括乙类户和丙类户,《通知》相当于将原来的丙类户升级为乙类户,目的还是为了消灭丙类户,同时提高债券市场的活跃度。”国泰君安固定收益部研究主管周文渊表示,“原来银行理财丙类户买债需经过通道,现在放开了,交易成本会下降。此外,放开开户可能会带来新增需求,对市场收益率水平而言也是利好。”

根据《通知》,申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债券账户的理财产品应以单只理财产品的名义开户,但如果产品由非本行的第三方托管人独立托管,也可以产品系列或产品组合的名义开户。券商人士表示,此前银行理财产品都是自己托管,《通知》的这一规定表明央行鼓励第三方托管,这既能起到监督的作用,也方便央行对理财产品的监管。

责编 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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