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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启动金融类企业国有产权登记

证券日报 2014-02-10 08:45:45

 

2月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13年度金融类企业产权登记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2014年5月31日前,将2013年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情况年度汇总报送财政部金融司。其中,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应对集团(或控股公司)本级和所属各级子公司2013年度发生的产权变动及其办理情况等进行清查。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国有经济研究室副主任陈少强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产权登记是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整个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基础。无论是经营性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文化国有资产以及资源性国有资产,还是现在所说的金融性国有资产,都应加强企业产权登记管理工作。“财政部此次发布通知要求做好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既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内在要求,也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需要,为深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改革,促进未来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的有效运行奠定基础。”

“此次发布通知属于常规性工作,不能过分解读。”陈少强强调。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研究员徐洪才表示,此次财政部发通知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进行产权登记,虽然每年都要进行这种产权登记,是例行公事,但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要对国有资产分类监管的背景下有新含义,涉及到三个层面的问题:一是分红的问题,要提高国有股权分红比例。二是要适当划拨国有资产,补充社保基金。三是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这里面对金融企业,国有金融资产也是适用的,金融机构也要发展员工持股,民营资本要介入,这些都是新的课题。

徐洪才强调,国有金融企业包括资产垄断的、公益类的、竞争性的,如金融控股公司,银行、证券、保险(放心保)、期货等金融公司,还有政策性金融机构、地方性金融机构等等,这里面问题非常复杂,任务非常繁重,所以未来国有金融资产的监管体系现在要提上议事日程。

徐洪才坦言:现在看来,财政部下属金融公司管理国有资产恐怕难以胜任,根据国有资产分类监管以及未来国营经营发展趋势的需要,是否成立金融国资委恐怕要提上议事日程了。从技术层面上来看,还有很多现实问题需要解决。大家面对新的形势,已经到了理清思路,形成共识的时候。 

责编 何剑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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