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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浩明:存量发行缘何事与愿违

每日经济新闻 2014-01-15 01:06:50

奥赛康突然宣布暂停发行,究其原因就在于它的发行方案中,存量发行的比例太高。

每经编辑 桂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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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浩明(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市场总监)

这段时间证券市场十分热闹,几十只新股蜂拥而出,已经让投资者目不暇接了,而其中的一些又搞了存量发行,更是激起了市场的反弹。1月10日,奥赛康在距网上发行仅几小时的时候,突然宣布暂停发行,据悉其原因就在于它的发行方案中,存量发行的比例太高,导致了社会各界的不满。由此,也引起了人们对刚推出的存量发行制度的反思。

存量发行是指公司在上市前,老股东按一定的价格将部分股票出售给新投资者的做法。习惯上,存量发行往往也是和增量发行同时进行的,也就是公司在新发行一部分股票的同时,由老股东也拿出一部分股票,一起配售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这种模式,在海外市场是很常见的。由于海外市场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一般都比较分散,大股东持股超过30%的不多,少的甚至只有不到10%。因此这些公司在上市时,就面临一个大比例稀释股权的问题,如果新股发行规模有限的话,那么就要通过老股东转让部分股权,也就是实行存量发行。

在实践中,存量发行主要是为了股权结构的分散化。在股票定价合理的前提下,这样的制度安排并不会导致新投资者对老股东减持的不满,相反还有利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使企业真正转变为公众公司。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A股市场过去的股权结构是建立在股权分置基础之上的,由于老股东持股不能流通,因此也就不存在存量发行的前提。所以在《公司法》和《证券法》中,对存量发行问题都没有涉及。以前的历次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也没有提及这一点。而2013年11月底公布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方案,则是第一次公开提出了要搞存量发行,但是其出发点并非如海外市场那样为了稀释股权,而是为了解决新股发行时的资金超募。

由于存在“三高”现象,同时又要达到公司上市时流通股占到总股本25%比例的要求,因此以前确实存在大量的资金超募问题,公司在招股书中原来准备筹集5亿元,但结果有可能是拿到了20亿元。规模巨大的超募,导致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下降,诱发轻率投资,不利于资金的优化配置,因此一直受到诟病,也成为管理层一直想解决的问题。

在这次改革中,管理层提出的方案是,如果因为新股定价高出现超募,那么就要扣减新股的发行数量,同时启动存量发行,由老股东转让部分股权。这样一来,资金超募问题似乎是得到了很好的解决,但随之带来的是老股东持股的提前套现。

也许,当初设计方案的时候,有关方面并不认为老股东会愿意在公司股票上市前就大量减持,所以自信届时老股东会设法压低发行价,从而为解决“三高”打下基础。但从已经获准发行新股的公司来看,老股东对于存量发行兴趣盎然,普遍愿意接受存量发行,甚至出现了控股股东比财务投资者更有积极性的局面。

于是,新股的发行价并没有因此而受到控制,相反准备转让股权的老股东一定会有抬高发行价的动力,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够实现利益最大化。奥赛康可以说是这方面的一个典型,通过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其发行价被定在72.99元,市盈率高达67倍。于是新发行股票的数量大大减少,公司实际募集资金不到8亿元,而老股东的转让金额达到近32亿元。

难怪有人说,与其说这是奥赛康在发行新股,不如说它是在做老股东套现。尽管在制度上,奥赛康的发行方案是符合政策的,在操作上也没有丝毫的违规,甚至还找不出打擦边球的痕迹。但这个结果却是十分荒唐的。

作为投资者,当看到公司上市前老股东就拿走了数倍于募投项目所需的资金,他们对这家公司还会有信心吗?投资者的资金入场却大量用于供老股东套现,与此同时公司的“三高”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其结果只能是普通投资者受到伤害,而股市也必将因此而更加低迷。

好在,奥赛康的发行被暂停了,但是导致这种存量发行不能保护投资者利益,结果事与愿违的基础却依然存在,如果现在还只是想以什么“抽查”之类的行政手段来应对,不从制度本身出发去解决问题,那么存量发行的路会越走越窄,因为看得出其设计思路是存在偏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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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浩明(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市场总监) 这段时间证券市场十分热闹,几十只新股蜂拥而出,已经让投资者目不暇接了,而其中的一些又搞了存量发行,更是激起了市场的反弹。1月10日,奥赛康在距网上发行仅几小时的时候,突然宣布暂停发行,据悉其原因就在于它的发行方案中,存量发行的比例太高,导致了社会各界的不满。由此,也引起了人们对刚推出的存量发行制度的反思。 存量发行是指公司在上市前,老股东按一定的价格将部分股票出售给新投资者的做法。习惯上,存量发行往往也是和增量发行同时进行的,也就是公司在新发行一部分股票的同时,由老股东也拿出一部分股票,一起配售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这种模式,在海外市场是很常见的。由于海外市场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一般都比较分散,大股东持股超过30%的不多,少的甚至只有不到10%。因此这些公司在上市时,就面临一个大比例稀释股权的问题,如果新股发行规模有限的话,那么就要通过老股东转让部分股权,也就是实行存量发行。 在实践中,存量发行主要是为了股权结构的分散化。在股票定价合理的前提下,这样的制度安排并不会导致新投资者对老股东减持的不满,相反还有利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使企业真正转变为公众公司。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A股市场过去的股权结构是建立在股权分置基础之上的,由于老股东持股不能流通,因此也就不存在存量发行的前提。所以在《公司法》和《证券法》中,对存量发行问题都没有涉及。以前的历次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也没有提及这一点。而2013年11月底公布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方案,则是第一次公开提出了要搞存量发行,但是其出发点并非如海外市场那样为了稀释股权,而是为了解决新股发行时的资金超募。 由于存在“三高”现象,同时又要达到公司上市时流通股占到总股本25%比例的要求,因此以前确实存在大量的资金超募问题,公司在招股书中原来准备筹集5亿元,但结果有可能是拿到了20亿元。规模巨大的超募,导致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下降,诱发轻率投资,不利于资金的优化配置,因此一直受到诟病,也成为管理层一直想解决的问题。 在这次改革中,管理层提出的方案是,如果因为新股定价高出现超募,那么就要扣减新股的发行数量,同时启动存量发行,由老股东转让部分股权。这样一来,资金超募问题似乎是得到了很好的解决,但随之带来的是老股东持股的提前套现。 也许,当初设计方案的时候,有关方面并不认为老股东会愿意在公司股票上市前就大量减持,所以自信届时老股东会设法压低发行价,从而为解决“三高”打下基础。但从已经获准发行新股的公司来看,老股东对于存量发行兴趣盎然,普遍愿意接受存量发行,甚至出现了控股股东比财务投资者更有积极性的局面。 于是,新股的发行价并没有因此而受到控制,相反准备转让股权的老股东一定会有抬高发行价的动力,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够实现利益最大化。奥赛康可以说是这方面的一个典型,通过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其发行价被定在72.99元,市盈率高达67倍。于是新发行股票的数量大大减少,公司实际募集资金不到8亿元,而老股东的转让金额达到近32亿元。 难怪有人说,与其说这是奥赛康在发行新股,不如说它是在做老股东套现。尽管在制度上,奥赛康的发行方案是符合政策的,在操作上也没有丝毫的违规,甚至还找不出打擦边球的痕迹。但这个结果却是十分荒唐的。 作为投资者,当看到公司上市前老股东就拿走了数倍于募投项目所需的资金,他们对这家公司还会有信心吗?投资者的资金入场却大量用于供老股东套现,与此同时公司的“三高”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其结果只能是普通投资者受到伤害,而股市也必将因此而更加低迷。 好在,奥赛康的发行被暂停了,但是导致这种存量发行不能保护投资者利益,结果事与愿违的基础却依然存在,如果现在还只是想以什么“抽查”之类的行政手段来应对,不从制度本身出发去解决问题,那么存量发行的路会越走越窄,因为看得出其设计思路是存在偏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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