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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演苏:个人延税型养老险短期难落地

2013-12-16 00:57:49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黄俊玲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黄俊玲 发自北京

12月13日,由《每日经济新闻》举办的“大开放,再创新——金融改革新征程”2013中国金融发展论坛暨第四届金鼎奖颁奖典礼在北京举行,多位专家学者和金融业高管齐聚一堂共议中国金融业的发展。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在论坛上表示,未来国内保险组织形式可能会所变化,现在的保险市场组织形式只有股份制公司,而随着一批企业成立专业自保公司,可能会导致很多普通的股份制保险公司变成零售型公司。另外,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很难在短期内推出。

未来保险组织形式或生变

12月11日,保监会正式发布了 《关于专业自保公司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总资产达到1000亿元的集团公司可以由其母公司或旗下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自保公司。同时,自保公司只能为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产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短期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谈到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时,郝演苏表示,未来保险的组织形式可能会有所变化。现在的保险市场组织形式只有股份制公司,最多可以是国有控股公司和普通的股份公司。从今年起已有中石化在香港设立了专业自保公司,此外,中石油、中海油也设立了专业自保公司。

这种专业自保公司对于传统股份制保险公司会是一种挑战,而且可能会导致很多普通的股份制保险公司变成零售型公司,主要将专注于中小企业和居民个人的保险业务。因为大企业集团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就符合大数法则的原理,就能达到风险分散,自保机构这种模式对普通的保险公司的压力很大。

郝演苏认为,由于中国传统保险机构很难深入到最基层,保险互助合作社模式可能会在一些农村地区应运而生,这种模式也会对传统股份制保险公司带来挑战。

企业年金新政将起示范作用

12月6日,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从2014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优惠政策。

在谈及企业年金、职业年金问题时,郝演苏认为,目前购买企业年金的主要是央企、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以及少量的外资企业。而购买职业年金保险的主要是一些事务所以及事业单位。

郝演苏认为,这次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延税政策实际的影响并不会很大,但这个政策将会带来一些示范性的作用,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递延税政策相当于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的前奏。

但他同时强调,这个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与上海要试点的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是两回事,因为企业年金是单位为个人缴纳的,而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是个人缴纳的。

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税收递延型政策出台后,保险业更加关心上海个税递延养老保险的进展情况。

对此,郝演苏坦言,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短期内推出是相当困难的,因为年初上海的政府工作报告就提出,上海将在2013年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创新试点。但现在还没有动,估计短期内推出这个东西会比较困难。

郝演苏认为,目前我国推广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最大的问题是,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还没有实现全国统筹,各省(市)自有一套。

郝演苏建议,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干脆不要在上海搞试点了,而是全国推开,如果因为搞个人递延型养老保险而导致地方税收减少,那么中央再采取一些措施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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