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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改革落脚点:让富人“穷”一些 让穷人“富”一些

证券日报 2013-11-22 09:55:51

目前税制结构的不完善削弱了政府调节收入分配的能力,“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这一改革方向,对低收入人群来说意味着其总体的税负水平会下降。

近年来,不少主流机构和研究人士认为,中国税收收入结构处于失衡状态,提高直接税比重基本达成共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未来应当提高直接税比重。他认为目前的税制结构的不完善削弱了政府调控经济的能力;还有一点是削弱了政府调节收入分配的能力。

从我国的税制结构来看,1994年我国的间接税比重超过75%,直接税不到25%;随着改革的深入,间接税尤其是增值税和直接税都实施过相应的减税政策,目前,我国间接税的比重超过60%,直接税的比重超过30%。从比例关系上来讲,我国是比较明显的间接税制度。

税收专家表示,“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这一改革方向,对低收入人群来说意味着其总体的税负水平会下降。“目前我国的税收主要是在交易环节征收,以间接税为主,像营业税、增值税最终还是容易转嫁到普通消费者身上。”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间接税都是从普通商品上征收上来的,这种税制实际上对高收入人群有利。财政体制改革应该借助“营改增”的积极功能,推动税制优化,发挥财税的积极作用,通过“营改增”降低间接税的规模,以便为直接税的扩增腾出空间,这对扩大消费、经济转型升级都会有影响。

对此,苏海南表示,由于财税体制对于收入分配问题的解决意义至关重大,房产税应该适时推进,遗产税应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相关措施,还应强化对高收入者征收个人所得税。

原文链接:http://finance.ifeng.com/a/20131122/11137970_0.shtml

责编 赵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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