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要闻

每经网首页 > 要闻 > 正文

北京清洁空气:4年淘汰1200家污染企业

2013-09-03 01:19:21

昨日,北京市政府下发通知,到2016年,要调整退出1200家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污染企业。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李彪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李彪 发自北京

半年来,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较低,京津冀地区已成为大气污染较严重区域之一。为治理大气污染,北京再出“组合拳”。

9月2日,北京市政府印发了《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工业和其他行业污染防治任务分解中指出,调整退出1200家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污染企业。

全国人大环资委调研室主任王凤春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随着北京煤炭总消耗数量的减少,将主要是针对一些高耗能企业的调整退出。

到2016年累计调整退出1200家/

《通知》指出,调整退出1200家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污染企业。主要措施和时间节点:2013年,调整退出200家污染企业,关闭全市渣土烧结砖生产线。2014年,累计调整退出500家污染企业。2015年,累计调整退出800家污染企业,关闭全市页岩砖生产线。2016年,累计调整退出1200家污染企业。

据了解,在2002年到2007年5年间,按照《北京市推进污染扰民企业搬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实施办法》要求,北京市对近200家城区内的工业污染扰民企业实施了搬迁调整。

随着首都经济结构、能源结构的调整升级,以及在“雾霾”天气的压力下,污染企业的调整退出的步伐明显在加快。王凤春认为,北京五环内已经很少有污染企业存在,工业排放对北京大气的直接污染影响并不大。

除了对现有污染企业进行调整退出之外,对高污染项目发展“超国标”的限制也成为此次“治霾”计划的重要部分。

《通知》要求,制定实施严于国家要求的禁止新建、扩建的高污染工业项目名录。主要措施和时间节点:2013年研究制定本市禁止新建、扩建的高污染工业项目名录,2014年发布实施。根据需要,每2至3年进行更新。原则上禁止建设钢铁、水泥、焦炭、有色金属冶炼、电解铝、平板玻璃、电石、铁合金、沥青防水卷材等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不再建设劳动密集型一般制造业项目。

同时,《通知》指出,制定实施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高污染行业调整、生产工艺和设备退出指导目录。主要措施和时间节点:2013年,制定发布严于国家要求的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高污染行业调整、生产工艺和设备退出指导目录。根据需要,每2至3年进行调整更新,不断推动污染产业调整、退出,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2014年,提前一年完成国家下达的 “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15年至2017年,进一步提高环保、能耗、安全、质量标准,再淘汰一批污染产能。

实施“减二增一”制度/

按照国家“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规划要求,各地都在不断提高企业的排放标准,但是,一些地区老项目排放的减少量难抵新项目增加量,依旧难以避免总体排放量的快速增加。

《通知》在“严格环评审批与节能评估,减少工业领域新增污染排放”中提出,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减二增一”环评审批制度。主要措施和时间节点:2013年起,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对于新增排放量的工业建设项目实施“减二增一”的削减量替代审批制度。

一位知情专家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北京每年的排放总量指标都要减少,通过“减二增一”对新上项目进行限制,将能够对排放总量的有效控制。

同时,项目审批将更加注重节能的要求。

《通知》规定,全方位禁批未通过节能评估和环评审查的项目。主要措施和时间节点: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项目单位产品 (产值)能耗必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对禁止建设的工业项目和未通过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

此外,对于一些地区出现的未批先建等违规在建项目,北京市将在近2年内集中清理。

《通知》要求,实施区域限批和行业限批,清理未经审批的在建、在产高污染项目。主要措施和时间节点:2013年起,对未完成大气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区域和行业实施区域、行业限批,除民生工程外,不得批准建设排放大气主要污染物的项目。各区县政府坚决清理,严格执法,关闭违规建设、投产的污染企业、项目,2014年底前完成清理高污染行业的违规在建、在产项目。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反弹。

北京市对于工业企业的排放调整较理想,工业源的控制相应有一些措施,王凤春认为,未来的重点应该是在调整机动车领域,但是这方面的办法依旧较少。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版权合作及网站合作电话:021-60900099转688
读者热线:4008890008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每经经济新闻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