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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设施建设办法征言 垄断不破民资难介入

2013-08-06 01:41:47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原金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原金 发自北京

随着我国未来天然气消费量的提升,与之匹配的天然气管道建设也提上日程。

近日,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的《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正式对外征求意见,该管理办法除对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作出详细规定外,还对天然气定价作出进一步解释。发改委表示,国家鼓励、支持各类资本参与投资建设纳入统一规划的天然气基础设施。

昨日 (8月5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却在采访中发现,市场机构大都对此不抱有乐观态度,认为在当前环境下,其他资本进入或受到制约。

价格控制令设备商最先获益

从7月10日开始,国家发改委对非民用天然气价格进行了调整,拉开了天然气价格改革的序幕。同时在本次公布的管理办法中,针对天然气的定价问题也有所涉及。

国家发改委规定,对于天然气基础设施服务价格,天然气管道运输费、储气费、气化费实行政府定价,由相关价格主管部门征求同级天然气主管部门意见后制定。天然气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基础设施服务价格与用户签订天然气基础设施服务合同。

昨日,卓创资讯天然气行业分析师王晓坤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改委的这一系列措施表明,在天然气价格方面,基础的上游价格由政府来保证,后续的终端方面则由企业自己来调节”。

同时,国家发改委还表示,天然气可实行季节性差价、峰谷差价、阶梯气价和可中断用户气价等区别性价格政策,鼓励具有燃料或者原料替代能力的天然气用户签订可中断购气合同。

天然气价格的进一步界定似乎并没有让天然气企业直接获益。记者从卓创资讯获悉,在管理办法颁布之后,天然气设备生产商才是直接获益者。

王晓坤认为,设备生产企业不用承担天然气开发之后所面临的收益风险,盈利与否及管道建设,所以该政策正式发布后,优先受益者是相关设备生产企业。

民资介入或面临困境

本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问题的界定是一大亮点,“国家鼓励、支持各类资本参与投资建设纳入统一规划的天然气基础设施”。

对此,国家发改委表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天然气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鼓励、支持各类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安全、公平开放和高效合理利用天然气基础设施,并对纳入天然气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的项目,在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评审批及其他专项评价审批方面协调同级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支持。

不过,市场机构分析认为,由于当前我国天然气管道运输市场实际上处在垄断的环境下,所以其他资本进入或受到制约。

王晓坤告诉记者,“目前我国天然气运输管道85%是由中石油来掌管,所以投资天然气市场,必然面对中石油等企业掌控的运输管道,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民资进入该领域”。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对此观点表示赞同,“目前天然气市场存在的垄断环境并不利于各类资本的介入”。

他表示,一方面跟天然气价格相关,未来价格制定存在不确定性,这对民间资本的打击很大;另一方面是民间资本跟目前掌控资源的国企相比,无法形成一定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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