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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核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43元 分析称利于控制成本

每经网 2013-07-02 16:45:01

之前不同生产厂家都是按照自己生产成本来确定上网电价,所以就不会调动企业减少成本的积极性。

每经网北京7月2日电(记者 原金)  电力体制改革继续推进。

今天下午,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要设立并网电价标杆,完善核电价格形成机制。发改委表示,今后将现行核电上网电价由个别定价改为对新建核电机组实行标杆上网电价政策,并核定全国核电标杆电价为每千瓦时0.43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之前核电价格的确定都是由政府根据单个核电厂的生产成本进行核算,从而确定上网电价,这也就造成了每个核电厂上网电价的不统一。当企业成本高时,上网电价就高,而本次确定标杆电价的意义在于,今后所有核电厂入网电价会逐步统一。

卓创资讯分析师王晓坤告诉记者,实行标杆电价意味着在核电市场上进一步市场化,首先是对核电企业成本低控制,有利于企业自觉控制成本,因为之前不同生产厂家都是按照自己生产成本来确定上网电价,所以就不会调动企业减少成本的积极性。

同时,王晓坤提醒,这次实行标杆电价的企业,仅仅规定为新建的核电机组,也就是已经发电入网的企业不在改革范围内。

通知强调,核电标杆电价保持相对稳定,今后将根据核电技术进步、成本变化、电力市场供需状况等对核电标杆电价定期评估并适时调整。

发改委表示,实行核电标杆电价,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转变职能进一步发挥市场在价格形成中基础性作用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利用价格信号引导核电投资,有助于激励企业约束成本,促进核电健康发展。

近期,国家发改委不断推进在能源领域的改革措施,特别是电力改革方面,前不久刚刚调整和规范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将现行电价分类归并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3个用电类别,如今再度调整核电企业入网电价问题,今后电力改革仍将继续。

责编 刘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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