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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合规创新成当务之急

证券日报 2013-05-16 13:48:32

国内券商应该尽快反思自己的运营模式,提高服务水平、提高盈利能力和加快合规创新的步伐,在财富管理、风险定价等方面应该进行大胆尝试。

从券商股的表现和市场反应来看,人们对今年的券商创新大会似乎有些失望,风控和监管等字眼似乎主导了今年创新的主题,与去年热闹的场面相比今年似乎保守了很多。

监管和创新应并重

当务之急,只能要求券商等金融机构强化自身的风险控制能力和稳健、合规经营的能力,违规“创新”只会让行业走向凋敝;其次,得“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必须及时提高监管能力和完善监管框架,尤其在金融机构混业化发展的趋势下,金融控股集团的业务涉及多个金融领域,业务遍及多个国家和地区,金融风险变得更加分散和难以监控,传统的分业监管体制很难再对金融集团的总体风险进行有效监管,如果我们继续沿用分业监管,除了监管覆盖不足,各种交叉性的金融理财产品会让金融系统性风险进一步扩散,这不利于中国的金融安全,建立统一、协调的金融混业监管机制迫在眉睫。

当然,对券商创新也不能只采取监管而不留活口,在我看来券商创新的突破点应该在专业化的财富管理领域和高附加值的特色服务方面,而这需要你死我活的充分竞争才能把特色服务逼出来,这需要“先内后外”彻底放开券商牌照,引入外部竞争机制,而不是一味地保护和限制竞争,否则同质化和价格战会没完没了。目前券商行业“价格战”屡屡爆发并非是这个行业竞争太充分,而是说明这个行业的差异化程度不高、附加服务低下,缺乏专业化的竞争。如果躺着都能赚钱何来创新?谁愿意主动创新?显然,垄断不会使券商变得更加强大,券商只有通过自身服务水平的提高和差异化服务,才能赚取属于自己的服务收入,才能赢得未来的市场空间。

三方面做到合规创新和实现突破

那么,国内的券商究竟该如何做到合规创新和实现突破?

如果券商能够用心潜入这个行业,做精自己的业务和提高专业能力,相信自然会有新的想法。目前国内很多券商的收入构成大都依靠经纪业务,而且在总收入中占据着主要成分,这与国外券商恰恰相反,国外很多券商的经纪业务收入仅占总收入的10%左右,而主要收入来源则是高附加值服务和财富管理。因此,国内券商应该尽快反思自己的运营模式,提高服务水平、提高盈利能力和加快合规创新的步伐,在财富管理、风险定价等方面应该进行大胆尝试。

很多人说证券业是“靠天吃饭”,实际上这是对经纪业务不准确的表述,只要投资者通过券商的渠道交易,券商就有佣金收入,只是在熊市中交易者减少了交易频率,券商的佣金收入少了一些罢了。其实,经纪业务就像开赌场一样,运营成本就是场地费和人员工资,现在网络化交易非常普遍,经纪业务的成本是在下降的,只要他们不挪用客户的资金、自己不参与对赌,一般没有什么风险,无非是赚多赚少的问题。只是很多券商将经纪业务收入用于弥补其他业务亏损,从而给外界的感觉是券商收入时好时坏,如果将几者彻底分开,不但会让券商行为更加规范,而且会更加专业。

其次,目前券商的投行承销业务是一个高收益、低投入的买卖,券商只需要投入一些人力资本,项目多的时候多请一些保荐人,没有项目时开销保荐人,只有在IPO停止时才影响整个行业,平时都是一本万利,这个业务能让券商出现巨亏吗?显然不太可能,这也是赚多赚少的问题。除非他们“直投+保荐”出现失误,但“直投+保荐”恰恰是我长期反对的,这是导致新股“三高”的根源之一。

另外,国内的券商应该尽快提高研发能力,通过独立、客观和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来给客户提供高质量的附加服务,尝试对接受金融服务的客户收取与之相适应的服务费。

实际上,早在2002年出台的佣金收取规定中就已经给差异化服务收费开了绿灯。如第三条:“证券公司收取的证券交易佣金是证券公司为客户提供证券代理买卖业务收取的报酬。如证券公司向客户提供代理以外的其他业务(如咨询等),可由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收取标准。”

为何很多券商至今还在打价格战,而没有给客户提供更高级的服务,没有收取与服务相适应的费用呢?原因就是很多券商的研究结果实在拿不出手,很难有自信去向客户收费。而且券商的研究部门经常是经纪业务的“使唤丫头”,而且一味地迎合买方的需求,从而缺乏独立性和价值。

显然,应该尽快提高券商的研究能力和服务水平,依靠纵向的专业能力来吸引客户,来开发更高的附加值产品与服务,而非多元化的横向铺摊子,来谋求所谓的“多点盈利”,依靠“拆东墙补西墙”的全业务经营模式,反而会加剧风险控制和监管的难度。

责编 赵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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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券商股的表现和市场反应来看,人们对今年的券商创新大会似乎有些失望,风控和监管等字眼似乎主导了今年创新的主题,与去年热闹的场面相比今年似乎保守了很多。 监管和创新应并重 当务之急,只能要求券商等金融机构强化自身的风险控制能力和稳健、合规经营的能力,违规“创新”只会让行业走向凋敝;其次,得“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必须及时提高监管能力和完善监管框架,尤其在金融机构混业化发展的趋势下,金融控股集团的业务涉及多个金融领域,业务遍及多个国家和地区,金融风险变得更加分散和难以监控,传统的分业监管体制很难再对金融集团的总体风险进行有效监管,如果我们继续沿用分业监管,除了监管覆盖不足,各种交叉性的金融理财产品会让金融系统性风险进一步扩散,这不利于中国的金融安全,建立统一、协调的金融混业监管机制迫在眉睫。 当然,对券商创新也不能只采取监管而不留活口,在我看来券商创新的突破点应该在专业化的财富管理领域和高附加值的特色服务方面,而这需要你死我活的充分竞争才能把特色服务逼出来,这需要“先内后外”彻底放开券商牌照,引入外部竞争机制,而不是一味地保护和限制竞争,否则同质化和价格战会没完没了。目前券商行业“价格战”屡屡爆发并非是这个行业竞争太充分,而是说明这个行业的差异化程度不高、附加服务低下,缺乏专业化的竞争。如果躺着都能赚钱何来创新?谁愿意主动创新?显然,垄断不会使券商变得更加强大,券商只有通过自身服务水平的提高和差异化服务,才能赚取属于自己的服务收入,才能赢得未来的市场空间。 三方面做到合规创新和实现突破 那么,国内的券商究竟该如何做到合规创新和实现突破? 如果券商能够用心潜入这个行业,做精自己的业务和提高专业能力,相信自然会有新的想法。目前国内很多券商的收入构成大都依靠经纪业务,而且在总收入中占据着主要成分,这与国外券商恰恰相反,国外很多券商的经纪业务收入仅占总收入的10%左右,而主要收入来源则是高附加值服务和财富管理。因此,国内券商应该尽快反思自己的运营模式,提高服务水平、提高盈利能力和加快合规创新的步伐,在财富管理、风险定价等方面应该进行大胆尝试。 很多人说证券业是“靠天吃饭”,实际上这是对经纪业务不准确的表述,只要投资者通过券商的渠道交易,券商就有佣金收入,只是在熊市中交易者减少了交易频率,券商的佣金收入少了一些罢了。其实,经纪业务就像开赌场一样,运营成本就是场地费和人员工资,现在网络化交易非常普遍,经纪业务的成本是在下降的,只要他们不挪用客户的资金、自己不参与对赌,一般没有什么风险,无非是赚多赚少的问题。只是很多券商将经纪业务收入用于弥补其他业务亏损,从而给外界的感觉是券商收入时好时坏,如果将几者彻底分开,不但会让券商行为更加规范,而且会更加专业。 其次,目前券商的投行承销业务是一个高收益、低投入的买卖,券商只需要投入一些人力资本,项目多的时候多请一些保荐人,没有项目时开销保荐人,只有在IPO停止时才影响整个行业,平时都是一本万利,这个业务能让券商出现巨亏吗?显然不太可能,这也是赚多赚少的问题。除非他们“直投+保荐”出现失误,但“直投+保荐”恰恰是我长期反对的,这是导致新股“三高”的根源之一。 另外,国内的券商应该尽快提高研发能力,通过独立、客观和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来给客户提供高质量的附加服务,尝试对接受金融服务的客户收取与之相适应的服务费。 实际上,早在2002年出台的佣金收取规定中就已经给差异化服务收费开了绿灯。如第三条:“证券公司收取的证券交易佣金是证券公司为客户提供证券代理买卖业务收取的报酬。如证券公司向客户提供代理以外的其他业务(如咨询等),可由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收取标准。” 为何很多券商至今还在打价格战,而没有给客户提供更高级的服务,没有收取与服务相适应的费用呢?原因就是很多券商的研究结果实在拿不出手,很难有自信去向客户收费。而且券商的研究部门经常是经纪业务的“使唤丫头”,而且一味地迎合买方的需求,从而缺乏独立性和价值。 显然,应该尽快提高券商的研究能力和服务水平,依靠纵向的专业能力来吸引客户,来开发更高的附加值产品与服务,而非多元化的横向铺摊子,来谋求所谓的“多点盈利”,依靠“拆东墙补西墙”的全业务经营模式,反而会加剧风险控制和监管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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