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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锦秋:IPO开闸不能让企业靠幸运捡漏上市

2013-04-08 01:05:01

笔者建议,被抽查到的30家企业,如果没有发现明显的造假问题,在经过适当的IPO发审程序后可以先行发行上市。

◎熊锦秋

4月3日,证监会通过抽签方式确定30家IPO在审企业抽查名单,在30家被抽中的IPO在审企业中,国信证券保荐的有6家,排名第一;光大证券保荐的有5家,平安证券只有广东秋盛资源一家的自查报告被抽查。

此次抽查比例为5%,重点侧重曾违规中介机构,没有什么劣迹的被抽到的概率相对小些。IPO保荐大户华泰联合没有一家企业被抽到,中金公司、海通证券等大券商也很“幸运”未被抽中。笔者认为,在造假上市之风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之前,如果投行和待发企业未被抽中的“幸运”,代表的是审核监管放松,让他们享受这份幸运通过目前宽松的发行审核流程上市,将来同样可能给市场、给投资者埋下不幸隐患。

被抽查到的30家企业,当然可以根据抽查结果,来决定是否放行IPO;对于剩下的未被抽查到的数百家待发企业,要确保上市质量,同样也要有相当强度的审核力度。据称,对这些未被抽中的企业,监管层也会全面审核其自查报告,并承诺一旦发现问题就会采取相应措施。对这种承诺,笔者认为当然必要,但这仍然需要进行系统谋划,同时上升到制度建设的高度;IPO审核力度应该在之前制度基础上更加严格、监管标准应该提得更高,由此需要对发审制度进行大幅度改革。唯此,或许才能真正确保所有IPO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

笔者建议,被抽查到的30家企业,如果没有发现明显的造假问题,在经过适当的IPO发审程序后可以先行发行上市;对于没有抽查到的企业,今后同样要在新的审核标准下进行严格审核,成熟一家,发行一家,决不能靠幸运“捡漏”一窝蜂上市。

发审制度的改革也可将IPO抽查制度的精华吸收进来,经过制度重组后将其发扬光大。笔者建议将来IPO审核工作流程增加抽查环节,并将其安排在发审会环节之后,如此结合IPO抽查结果以及发审会委员投票表决结果,就可看出发审会委员审核水平高低以及是否履职尽责;根据抽查结果,可对不尽职的发审委委员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此次被抽查到的30家公司中,有一家是由平安证券保荐的广东秋盛资源,笔者对此感到难以理解,证监会根本被就不应该受理平安证券的推荐,更不用说抽查到它的头上。最近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除万福生科存在违法违规外,其上市过程中,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审计机构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及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及相关责任人员,涉嫌未能勤勉尽责负有责任,证监会已立案调查;据称平安证券面临的处罚力度或许是“灭顶”的,传言较多的是暂停IPO保荐资格一段时间,但这是在投行保荐责任被确定之后才能给出的处罚措施。而在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之前,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七十条,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因保荐业务涉嫌违法违规处于立案调查期间的,证监会暂不受理该保荐机构的推荐,暂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既然平安证券因万福生科东窗事发而被牵涉立案调查,显然证监会不应受理它的推荐。违法违规主体理应为其行为付出相应代价,证监会也理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章。

只有严格确保每一家上市企业的信息披露质量,防止其中造假行为,同时严格落实发行人、保荐机构在股票发行中应该承担的各种责任,市场才能对IPO重新开闸回应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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