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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用收费方式扼杀微信

2013-04-02 01:08:08

通信运营商利用自己对市场的支配地位,自己不创新,而向创新出微信产品的OTT公司以及用户额外收取费用不合情不合理也不合法,势必造成“多输”结果。

◎余丰慧

运营商即将向微信收费的信号正日趋密集。3月31日,工信部部长苗圩透露,工信部已经要求运营商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提交工信部。同日,中国联通董事长常小兵在参加IT领袖峰会时表示,“今天的免费是为了明天的收费”。看来,微信收费一说并非空穴来风。

依笔者之见,微信收费特别是向一般用户收费的话,可能使得这项互联网上仅次于微博的创新被扼杀在发展初期,最终带来通信运营商和微信等OTT们双输的结果。不仅如此,用户也是输家,最终是“三输”局面。

微信受到用户青睐,发展如此火爆的最大优势在于:仅需支付上网流量费用,就可以完成通话、视频的所有功能。这是接受新事物较快的年轻人热衷微信的主要缘故。

如果通信运营商向微信等OTT公司收费,而OTT公司再向普通用户收费从而转嫁成本,那么,可以预计许多普通用户将弃微信而去。现在不是没有替代性产品,用户可能被收费逼走而转向替代性产品。

如果微信用户被收费逼走的话,那么,损失最大的是通信运营商和微信等OTT公司。微信的几何级数爆发给通信运营商和OTT公司业务发展贡献良多。这使得通信运营商流量剧增,流量越大通信运营商收入越高、效益越好。微信的大发展使得OTT公司增值业务大幅度提高。如果一个收费导致微信用户锐减,那么,通信运营商的流量将会大幅度减少,效益必将下降;OTT公司增值业务将受到影响。而更加重要的是,微信收费无疑会扼杀中国在互联网上的这一伟大创新。

三大通信运营商利用其对市场的支配地位,一方面攫取暴利,另一方面拒绝创新甚至扼杀创新。他们利用其控制市场的优势,可以轻而易举获取暴利,因此,根本没有创新动力和压力。通信运营商提供的是流量,对流量“产品”已经收取费用,为何还要对微信用户收费呢?打一个不太贴切的比喻:就像电力公司给用户提供了电力,用户支付了电费,而用户利用电力做“生意”赚了大钱,电力公司眼红了,也要对赚钱生意额外收费?这不是岂有此理吗?

通信运营商利用自己对市场的支配地位,自己不创新,而向创新出微信产品的OTT公司以及用户额外收取费用不合情不合理也不合法,势必造成“多输”结果。工信部不能支持这种 “无理取闹”的收费。有本事,通信运营商也创造出类似微信或者比微信更加受用户青睐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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