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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最大保障房项目乱象调查:未开工先收款 指标疑被大肆倒卖

2013-03-29 00:33:32

湖北农科院在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便以“确认建房人数”为由,向每位职工收取6万~10万元定金。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彭小东 发自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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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彭小东 发自武汉

3月25日,武汉野芷湖畔的油菜花正开得灿烂。或许明年,李雯(化名)就可以站在自家的阳台上远眺这近千平方米的湖光春色了。不过,她也有些担心,因为开发商——湖北广宏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宏置业)表示,交房的最后期限要到7月31日,这与计划中的4月底相比,延期了3个月。近期,开发商提出了“一次性缴全款”的要求,这让月收入不到3000元的李雯陷入是否具备购房资格的担忧之中。

李雯所在的小区名为 “芷岸龙庭”。两年前,湖北农科院以“改善职工住房条件”为由,将此处300余亩农业科研及配套用地作为 “双竞双限”房建设用地,向湖北省人民政府申请并获得批复。然而,在建设过程中,这一福利项目却引发了职工的意见。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接到职工举报后,经过深入调查发现,湖北农科院在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便以“确认建房人数”为由,向每位职工收取6万~10万元定金。在指标的分配上,该项目是以农科院职工个人而非家庭为限定对象,因而部分家庭拥有多个指标,致使市面上出现大肆倒卖芷岸龙庭指标的行为。指标价格被炒到了10万元以上,个人、中介、售楼部等多方参与其中。

有知情人士反映,上千名员工“一次性缴清全款”后一个多月内,未能拿到正规发票,仅有一纸收据。一些职工提供的POS签单显示,部分房款或绕过监管,直接进入了广宏置业的名下。

个别院所向职工返还利息/

2010年,湖北农科院以“改善职工住房条件”为由,将武汉洪山区狮子山街的一块农业科研及配套用地申请为“双限”房建设用地,由广宏置业在此开发。湖北农科院办公室主任鲁国良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双限”房是指对职工身份及最高售价做出双重限制。

在价格上,整个楼盘,除第一层和顶层4500元/㎡外,其余均为4600元/㎡。这与附近 “保利心语”项目7500元/㎡的价格相比,优势明显。

该方案公布不久后,符合条件的职工纷纷报名,但后被要求上缴6万~10万元的定金。“收定金的人不是开发商,而是农科院的各个单位。”李雯说,她父母是院下属南湖试验站的员工,所缴的定金为6万元。

记者获得的数张收据显示,收款时间均在2011年10月中旬,距离开发商获得预售许可证的时间还有一个多月,且收据上的“收款事由”也显得多样,例如保证金、限价房预收款等。

对此,湖北农科院副院长余锦平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解释称,“那是为了选房”。

“如果都不交定金,只有一半的人要,我建起来卖给谁呢?”该院的一位处长这样反问道。

根据当地媒体报道,“芷岸龙庭”项目在此之后的10天,即10月25日举行了开工仪式。按照规划,该项目是湖北省、市政府为提高农业科技人员住房品质的“限价房”小区,有2800余套;加上200多套还建房,总计3000套左右。

不过有媒体报道称,10月25日时开工手续并不齐全。农科院一位负责基建的人士透露,“应该来讲是2012年3月份开工,当时在搞基础;农科院在现场成立了督办小组,是(2012年)6月21日进去的”。

这就意味着,湖北农科院在项目正式开工半年前,且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收取了近3000户职工的定金——至少1.8亿元,这被部分员工指责为“违规操作”。据了解,有的院所还曾给职工发过一笔100元左右的“利息”。上述处长证实了这一说法,但表示那是下属单位的行为。

“保障”变味 倒卖风行/

除了定金收取的争议,分配方案的执行也延伸出系列难题。例如,该项目的购房指标是以农科院职工个人而非家庭为限定对象,所以造成了部分家庭存在多个指标的情况。以三口之家为例,若夫妻俩均在农科院工作,那他们就有两个指标,这与该项目“保障性”初衷是相悖的。

因无力购买多套房产,或其他的个人原因,一些指标开始流入市场,价格超过了10万元。《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这种违规倒卖的行为或是在个人之间交易,或是通过房产中介进行,有的甚至出现在“芷岸龙庭”项目的营销中心。

知情人士介绍,该项目属政府保障房范畴,购买对象受严格的审查与监管,违规者将不能办理合同及“两证”。部分人虽能购得指标,但保障房在五年内不能交易,这意味着“两证”的户名至少五年内不能更改。所以,个人之间的交易,往往权衡再三,慎之又慎。

不过,此时,一家名为“武汉家鹏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家鹏程)”的企业却打出了“独家代理、能办‘两证’”的旗号。

“直接和开发商签合同,写你名字。”该公司的高级置业顾问程龙听闻记者有购买意向后,便热情地介绍起来:房子卖价6600元/㎡;中介费是房价的2%,约一万余元;还有三万元是给开发商,“登名费,写名字的钱”,他补充说道。

为了取得记者的信任,程龙拿出一张1月3日做成了的“单子”。这是一份只有两页的《武汉市洪山区芷岸龙庭项目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房屋所有权人李新星将一套118㎡的房屋转让至王昕 (化名)名下。合同在最后特别备注道,“甲方承诺:乙方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待交房后直接办理乙方名下的‘两证’”。

见记者仍迟疑,程龙再次强调家鹏程的“独家代理”地位。他还表示,上述合同中的李新星即为农科院领导,且在14栋、17栋均有房屋出售。

“不可能。开玩笑,这事做得吗?哪个院长给你签这个协议,哪个院长就搞掉的。”鲁国良说,湖北农科院根本没有姓李的现任领导。从合同上的身份证号码上看,李新星还是一个出生于1988年的小姑娘。“我们要是发现 (卖指标),要严格打击。”余锦平说。

与中介公司公开倒卖不同,“芷岸龙庭”营销中心则做得非常低调。从去年4月至今,在中心的墙面及茶几上,广宏置业都张贴上了申明,表示严禁在售楼部内收购、转让、出售指标的行为,并称“概不负责”。

不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交易其实每天都在悄悄地进行。营销中心的商业顾问方颖介绍,房价会比农科院职工购买贵一些,6500元/㎡左右,“但中间的麻烦你就可以不用管了”。

在现场,记者看到了一份已经签署了的《房屋购买协议》。但值得注意的是,转让方并非广宏置业,而是一家名为 “武汉中邦卓创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企业。

“是湖北广宏(置业)委托我们的,签正式合同的话,就是广宏的章。”另一位商业顾问说,房屋交付后的90天内即可到房管局办“两证”。

3月25日,记者前往广宏置业求证此事,办公室负责人表示领导在外出差,让记者联系“芷岸龙庭”项目部。随后记者致电项目部,并留下采访提纲,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购房款被要求一次付清/

考虑到指标倒卖的风险,一些职工在权衡之后决定放弃。3月20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购房者名义拨通了一位出售指标者的电话,但被告知“不转了,因为不能写买指标人的名字,怕以后扯皮”。该职工表示,此前有转让指标的打算,是因为无力一次性缴付全款。

据了解,广宏置业曾在1月15日发出通知表示,1月15日至2月6日,一次性缴付全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职工,将享受每套住宅总价两千元的优惠,但“逾期者,我司一概不予受理”。

在一份 《芷岸龙庭项目宣传资料》中,广宏置业方面解释称,这是房产局监管资金政策的要求,如房款未全额到账,将影响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及备案。

据了解,《武汉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监管办法)于去年10月1日施行,目的是对企业使用资金进行规范,避免开发商拖欠工程款却卷走预售价,留下“烂尾楼”给购房人。

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资金监管办法中并没有“房款全额到账”的规定。武汉房管局资金监管部门的一位处级干部也肯定地说:“不是非要交全款,交首付款就可以了”。

2月4日,农科院植保土肥研究所的一位职工缴完了近50万元的款项。不过在长达一个月的时间内,他还未拿回合同与发票,只有一张盖有 “湖北广宏置业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的收据。

直到3月下旬,在这一千多户已经缴付全款的职工中,才有部分员工陆续拿到了《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商品房合同)与发票。广宏置业在3月14日发布通知解释称,已签订的合同正在武汉洪山区房管局分期分批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已办理完毕合同备案208套,其余已签合同正在办理过程中。

按照武汉市资金监管办法,业主应先签订纸质合同,再通过银行柜台或专用POS机将房款打入监管账户,其中35%的预收款将重点监管。“若通过售房专用POS机缴款,刷卡成功后打印的POS签单上将会注明监管账户、合同号及购房人姓名等相关信息。”武汉房管局相关人士在接受媒体时这样说。而前述资金监管部门也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证实了这一说法。

但从其中一位员工缴款后的POS签单来看,并没有这些信息,“芷岸龙庭”的部分房款或绕过监管,直接进入了广宏置业名下。

在仓促地交完房款后,一些农科院的职工还对开发商可能延期交房表示担忧。项目的预售许可证显示,房屋的拟交付时间是明年4月30日,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时间却是在明年7月31日之前。按此计划,李雯明年站在自家阳台看油菜花的计划,或许真的要“泡汤”了。

一位知情人士称,他未曾想到,一个福利项目,会引来如此多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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